2013年山东服装职业学院高考录取规则
山东服装职业学院2013年秋考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今年山东服装职业学院高考录取规则主要表现在一下几个方面:
1、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学院按照各省(市)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院规定的投档比例调阅考生档案,具体比例由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确定。
2、外语语种要求:语种不限,但我院公共外语教学以英语教学为主,其它语种考生入学后需改学英语。
3、男女比例:报考各专业不限男女比例。
4、采取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
按考生填报院校的志愿确定录取资格。首先在上线的考生中按一志愿考生中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录取,录满我院计划数为止;若上线第一志愿考生不足,则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依此类推。
5、按报考我院的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确定专业。
若第一专业志愿考生满足某专业计划,则本专业不再录取第二、三专业志愿考生;若第一专业志愿考生不足,则录取第二专业志愿考生,依此类推。
6、志愿间不采用分数级差,无相关科目的成绩要求。
7、在第一、二志愿均不能满足招生计划时,可从服从调剂的考生中进行调剂。
8、在确定录取资格时,考生的各种加分、降分情况均计入总分,无单科成绩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