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3年洛阳师范学院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获悉,本院校的录取原则如下:
1.美术类: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双过线后,美术学专业按文化分加专业分,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动画专业按文化成绩占50%和专业成绩占50%的百分制权重计算考生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同分数的考生,按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绘画专业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同分数的考生,按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不限单科成绩;
2.音乐、舞蹈类: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双过线后,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学(含体育舞蹈方向)专业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同分数的考生,按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音乐表演(演艺策划与管理方向)专业按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同分数的考生,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不限单科成绩
3.播音、编导类: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双过线后,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按文化成绩占60%和专业成绩占40%的百分制权重计算考生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同分数的考生,按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不限单科成绩。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按文化成绩占40%和专业成绩占60%的百分制权重计算考生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同分数的考生,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不限单科成绩。
4.按权重计算考生综合成绩的专业计算公式:
(1)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动画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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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专业:
(3)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