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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华南师范大学音乐与舞蹈学本科录取原则

来源:华南师范大学    整理:华艺名教育    时间:2013-02-01

  从2013年华南师范大学音乐与舞蹈学本科招生简章获悉,本院校的录取、就业及学费和奖学金如下:

  (一)录取:4月份划定专业术科入围成绩,并在我校招生网上公布,考生可凭身份证密码上网查询专业术科成绩。7月初我校根据考生的专业考试成绩和文化考试成绩,划定各省录取分数线,并根据考生上线情况,调整各省招生计划,择优录取。我校原则上只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录取原则:考生文化、专业成绩上线,按专业成绩(或主考项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二)就业:按国家大学毕业生有关就业政策,学生毕业后可在广东省就业,也可返回毕业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或其它地区就业。

  (三)学费、住宿费和奖学金

  1、学费:音乐学专业10000元/年 音乐表演专业10000元/年

  舞蹈学专业10000元/年 住宿费1500元/年

  (注:若2012年广东省政府有新收费标准,则按新标准执行。)

  2、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分三等,每年评选一次,获奖面为25%,奖学金分别为4000元、2000元、1000元;创新奖分四等,每年评选一次,不受名额限制,奖金为:3000元、1500元、800元、400元。

  查看更多的招生信息,请点击查看2013全国艺术类招生信息汇总,其中囊括了各大院校的招生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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