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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新疆艺术学院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来源:新疆艺术学院    整理:华艺名教育    时间:2013-01-17

  本科层次各专业录取方法

  我院所有专业录取均须参加我院组织的专业考试,取得专业考试合格证;参加全国普通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我院相应专业录取最低控制线以上。

  按照不同的专业类别,具体分为:

  1、按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专业有:美术学(美术史论)、音乐学(音乐史论)、舞蹈学(舞蹈史论)、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文学、摄影、公共事业管理、文化产业管理;

  2、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专业有:音乐表演、音乐表演(现代音乐表演)、音乐学(木卡姆与麦西来甫研究)、表演、舞蹈表演、舞蹈学(舞蹈教育)、舞蹈编导、舞蹈学(群众舞蹈文化教育);

  3、按照专业成绩与高考文化成绩的总分(各占50%的权重比例)择优录取的专业有:音乐学(音乐教育)、美术学(美术教育)、录音艺术、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艺术与科技、绘画、雕塑、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动画、戏剧影视美术设计、播音与主持艺术。

  点击查看:新疆艺术学院2013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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