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内容及时间安排
考生必须携带身份证、学校准考证和《山东省2013年普通高校招生夏季高考考生报名信息确认单及专业测试报考证》,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所报专业的考试,三证不全或不一致者不准参加考试。具体安排如下:
专业 |
考试内容 |
考试时间 |
考试地点 |
广播电视编导 |
(1)文学影视艺术基础知识(笔试) (2)影视评论(笔试) |
2月20日 |
理工教学楼 |
舞蹈学 |
(1)基本功 (2)舞蹈作品表演(时间不超过4分钟) (3)舞蹈即兴表演 |
2月21日至23日上午8:00-12:00 下午1:30-5:30 |
音乐楼舞蹈房 |
舞蹈表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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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学 |
(1)视唱(五线谱或简谱) (2)主项 (3)副项 |
2月21日至23日上午8:00-12:00 下午1:30-5:30 |
音乐楼音乐厅 |
舞蹈学(健美操方向) |
(1)专项素质 (2)成套动作 |
2月27日至28日上午8:00-12:00 下午1:30-5:30 |
音乐楼舞蹈房 |
舞蹈学(体育舞蹈方向) |
(1)专项素质 (2)成套动作 |
2月27日至28日上午8:00-12:00 下午1:30-5:30 |
体育学院体操馆 |
相关测试说明:
1、考试时间以准考证确认考试时间为准,特殊情况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2、考试所需文具和服装、伴奏带(碟)、乐器自备,考试时应事先做好一切准备,不得拖延考试时间。体育舞蹈和健美操专业伴奏音乐由学校统一安排,考生不必自备。
3、报考音乐学专业的考生须在声乐、键盘(钢琴或手风琴)、器乐(中、西乐器)三项中自选其中两项为主、副项;主项非声乐的考生副项必须是声乐。
4、音乐学专业技能测试由学校提供钢琴伴奏,伴奏人员由学校统一安排。
点击查看:2013年枣庄学院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