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学性质:省属公办普通本科学校
一、招生专业、计划和收费标准
专业
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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层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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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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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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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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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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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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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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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费标准
(元 /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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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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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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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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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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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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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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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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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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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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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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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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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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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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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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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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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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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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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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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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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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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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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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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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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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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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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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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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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招生计划如有变动,以各省招办公布为准。)
二、报考条件
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中报名条件,参加当地招生办统一组织的高考报名,取得高考资格且具备较好的艺术专业素养者均可报考。报名时需携带身份证、考生所在省 2013 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考试报考证和报名费。
三、报名、考试时间和地点:
考 点 |
科类 |
地 址 |
咨询电话 |
现场报名时间 |
考试时间 |
江苏师范大学 |
美术 |
江苏省徐州市铜山新区上海路101号 |
0516-83500470 |
1月24、25日 |
1月26日 |
山东淄博考点 |
美术音乐 |
山东省淄博市高新区张北路69号 |
0533-2793620 |
2月28—3月1日 |
3月2日 |
江西师范大学 |
美术 |
南昌市北京西路437号 |
0791-88120156 |
3月3、4日 |
3月5日 |
湖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 |
音乐 |
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麓山南路左家垅 |
0731-88631212 |
1月26、27日 |
1月28日 |
南京师范大学音乐学院 |
音乐 |
江苏省南京市宁海路122号 |
025-85891851 |
2月1、2日 |
2月3日 |
四、专业考试科目和评分标准
1、艺术设计(环境设计方向)(300分):
(1)素描:150分(八开画纸、考试时间3小时)
(2)色彩:150分(八开画纸、考试时间3小时)
2、书法学(400分):
(1)临帖:200分(中档生宣,四尺三开,考试时间2小时)
内容:经典楷书(100分)和隶书字帖(100分)(一般不超过30字),按原有结构、章法临写,不落款识,一律竖式书写。
(2)创作:200分(中档生宣,四尺对开条幅,考试时间2小时)
内容:诗歌(一般不超过30字),创作一幅书法作品,书体不限,要求必须有落款(落款内容考场提供),一律竖式书写,书写文字须用繁体字,不得繁简混用。
注:考试纸张由考场提供,考生不得自带任何纸张,书写等其他工具自备。
3、音乐学(150分):
(1)主项:100分
(2)副项:20分
(3)视唱:30分
注:主项、副项从舞蹈、声乐、器乐中选择,声乐必考。
4、表演(120分):
(1)剧目(作品1个):50分
(2)技巧:50分
(3)即兴表演:20分
五、录取原则
1、考生均须参加本省组织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文化考试,文化成绩资格线由生源所在省招办统一划定。
2、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即在思想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文化成绩达到艺术本科投档资格线、获得我校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证和省统考合格证的情况下,由我校根据考生所填志愿,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专业考试成绩相同,优先录取文化课分数高的考生。
六、专业介绍
1、艺术设计(环境设计方向):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适应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需要,环境艺术设计理论知识较扎实、专业知识面较宽、实践能力强、综合素质高,具有创新精神与创业能力,能够胜任在企事业单位、艺术设计部门从事实际应用、教学培训等方面工作,以及在环境艺术设计领域独立创业的高级应用型人才。
主要课程:居住空间设计、办公空间设计、商业空间设计、综合性公园景观设计、园林设计、室内设计原理与表现技法等。
2、书法学: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适应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需要,较系统地掌握书法实践、书论以及相关的文学和文字知识,具有书体创作能力、书法理论研究能力和书法教学能力的高素质、复合型专业人才。
主要课程:楷书技法、行书技法、隶书技法、篆书技法、草书技法、古代经典作品实训等。
3、音乐学:
培养目标: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扎实的音乐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具有较好的音乐美学思想和创新精神,能在中等学校胜任音乐教学的教师,或在音乐及其相关学科领域从事音乐研究或舞台表演等工作的应用型人才。
主要课程:声乐、钢琴、舞蹈、视唱练耳、基本乐理、和声学、合唱与指挥、钢琴即兴伴奏、歌曲写作、中国音乐史、欧洲音乐史、音乐欣赏、艺术概论、曲式分析、舞台表演、中学音乐教法、艺术实践。
4、表演:
培养目标:培养具备音乐表演方面的能力,能在专业文艺团体、艺术院校等相关部门、机构从事音乐表演、教学及研究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同时,具备各类表演和文化艺术管理的应用型、复合型音乐艺术工作者。
主要课程:声乐、钢琴、舞蹈、视唱练耳、基本乐理、和声学、合唱与指挥、钢琴即兴伴奏、歌曲写作、中国音乐史、外国音乐史、中外音乐作品欣赏、艺术概论、曲式分析、小乐队编配、舞台表演等。
七、信息查询
我校根据考生成绩及各省招生计划按一定的比例划定艺术类专业合格线,4 月中旬考生可在我校网上查询本人成绩及合格线,不再另行发放成绩单及合格证,网址:http://zjb.ahsztc.edu.cn/zs/ 。
八、招生联系方式
1、招生就业处:0557-2875361、2871081、2875360(兼传真);
邮编:234000 地址:安徽省宿州市汴河中路49号(西校区);宿州市东二铺(东校区)
2、美术学院办公室:0557-2871056、2871057
3、音乐学院办公室:0557-2871086、28710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