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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鲁东大学美术类专业录取原则(江西、江苏、山西、黑龙江)

来源:鲁东大学    整理:华艺名教育    时间:2013-01-31

  从2013年鲁东大学美术类专业招生简章(江西、江苏、山西、黑龙江)获悉,本院校的录取原则如下:

  政审、体检与录取

  1.政治思想品德考核、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和生源所在省份的相关规定执行。

  2.录取原则:获得我校专业测试合格证(有省级统考的,须首先获得省级统考合格证),按投档考生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专业名次平行时,优先录取高考文化成绩高者。被录取者,由我校签发录取通知书。按有关规定,新生入学后,组织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入学资格。

  查看更多的院校信息,请点击查看2013全国艺术类招生信息汇总,其中囊括了各大院校的招生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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