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汉大学2013年音乐类专业招生简章
一、招生专业、学制、学历、人数及地区
专业名称 |
专业方向 |
学制 |
学历 |
招生科类 |
人数 |
招 生 地 区 |
音 乐 学 |
音乐教育 |
四年 |
本科 |
文理兼收 |
120 |
湖北、湖南、河南、江西、江苏 |
音乐表演 |
声乐表演、钢琴表演、器乐表演、合唱表演与指挥、舞蹈表演 |
特别提示:
1、器乐表演专业方向限招古筝、竹笛、二胡、琵琶、扬琴、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
2、具体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机构向社会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其中:湖北省计划均面向全省各地区统一排序招生。
3、各专业方向每学年学费为10000元(最终以湖北省物价局核定的为准)。
二、报考条件
符合教育部和生源所在省规定的报名条件,并且身高达到以下规定的标准者,均可报考。
身高标准:音乐教育、钢琴、器乐表演方向男性身高在1.65米(含)以上,女性身高在1.55米(含)以上;声乐表演、合唱表演与指挥、舞蹈表演方向男性身高在1.70米(含)以上,女性身高在1.58米(含)以上;对专业成绩特别优秀者身高标准可适当放宽。
三、报名办法
1、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凭本人身份证、高考报名登记表或有关专业测试报考证(非计算机网络报名的地区还须携带本人近期、同一底版一寸照片三张),在规定的时间和指定的地点报名。
2、交纳报名考试费:每生200元(兼报一个专业方向另交100元)。对报名考试费另有规定的省区,按当地标准执行。
3、湖北省考生实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的办法。先登陆江汉大学主页网(http://www.jhun.edu.cn )或江汉大学招生就业网(http://zjc.jhun.edu.cn ),在网上录入相关报名信息。后凭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到江汉大学招生与就业指导处(5号门师生活动中心一楼)办理报名确认手续,交纳报考费,并领取《准考证》。报名时间见本简章第五条(报名与考试时间、地点)。
4、考生可同时兼报2个专业方向(共计不超过3个专业方向)。
四、考试办法
1、考生必须参加由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初、复试一并进行。
2、兼报专业方向的考生须分别参加所报专业方向的专业考试,其中视唱、练耳和乐理只须一次考试。合唱表演与指挥方向的考生不单独参加视唱练耳考试,须参加综合素质考试。
3、河南、湖南、江苏、江西省籍考生还须参加所在省组织的相关专业统(联)考,并且取得所在省相关专业的合格资格。
五、报名与考试时间、地点
省 区 |
报 名 时 间 |
考试时间 |
考 试 地 点 |
湖 北 |
网上报名:1月15日-2月28日 |
3月6-10日(具体考试时间详见本人准考证) |
江汉大学艺术学院 |
江 苏 |
1月22-23日 |
1月24日 |
南京师范大学音乐学院(南京) |
湖 南 |
1月28-29日 |
1月30-31日 |
湖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长沙) |
河 南 |
1月31日-2月1日 |
2月1-2日 |
郑州大学音乐学院 |
江 西 |
2月18-19日 |
2月20-21日 |
南昌大学 |
特别提示:考生须在生源所在地我校设置的考点参加报名和考试,一律不接受跨省报名和考试。
六、考试科目与要求
专业方向 |
考试科目 |
考 试 要 求 |
音乐教育 |
声 乐 |
演唱一首完整的声乐作品。 |
钢琴(器乐) |
演奏一首完整钢琴(器乐)作品,其中器乐种类不限。 |
|
视 唱 |
抽题演唱两段用五线谱记写的旋律。 |
|
练 耳 |
听记旋律音程、和声音程、节奏、旋律(笔试,时间30分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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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 理 |
测试音乐基础理论知识和音乐常识。(笔试,时间60分钟) |
|
声乐表演 钢琴表演 器乐表演 |
声乐或 |
演唱两首完整的声乐作品,或演奏两首完整钢琴(器乐)作品,其中器乐种类限考古筝、竹笛、二胡、琵琶、扬琴、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 |
视 唱 |
抽题演唱两段用五线谱记写的旋律。 |
|
练 耳 |
听记旋律音程、和声音程、节奏、旋律(笔试,时间30分钟) |
|
乐 理 |
测试音乐基础理论知识和音乐常识。(笔试,时间60分钟) |
|
合唱表演与指挥 |
声 乐 |
演唱一首完整的声乐作品。 |
钢 琴 |
演奏一首完整钢琴作品。 |
|
综合素质 |
测试听音、模唱、听音乐的反应能力、形象气质。(面试考场进行) |
|
乐 理 |
测试音乐基础理论知识和音乐常识。(笔试,时间60分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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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蹈表演 |
剧目表现力 |
自选舞蹈片段3分钟内(风格不限,自备CD碟伴奏);即兴创编展示 |
基 本 功 |
软开度、弹跳、旋转等技能、技巧展示。 |
|
形体形象 |
测试身高、形象气质、身材比例。 |
特别提示:
1、兼报不同专业方向的考生须分别参加所报专业方向的专业考试,其中视唱、练耳和乐理只须一次考试。
2、合唱表演与指挥方向的考生不单独参加视唱练耳考试,参加综合素质考试。
七、专业成绩计分办法
音乐学(音乐教育)专业:满分100分,其中:声乐、钢琴(器乐)两科中高分占45%、低分占30%,视唱练耳占15%,乐理占10%。
音乐表演(声乐表演、钢琴表演、器乐表演)专业:满分100分,其中:声乐或钢琴/器乐占75%,视唱练耳占15%,乐理占10%。
音乐表演(合唱表演与指挥)专业:满分100分,其中:声乐占30%,钢琴占30%,综合素质占30%,乐理占10%。
音乐表演(舞蹈表演)专业:满分100分,其中:剧目表现力60分,舞蹈基本功30分,形体形象10分。
八、专业合格证发放办法
根据专业考试成绩,原则上分省按招生计划数4倍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专业成绩合格分数线,发放专业合格证。并且考生身高须达到规定的标准(专业成绩特别优秀者身高标准可适当放宽);对专业统(联)考成绩有特殊要求的省,按生源所在省规定执行。
九、录取办法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所在省区规定的同批次投档资格线以上、填报我校第一志愿并投档的专业合格考生中,音乐教育方向按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6:4比例折算成综合分[计算公式:综合分=专业成绩×60%+文化成绩×40%],从高分到低分,德智体美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其它专业方向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德智体美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对文化成绩上线,专业成绩特别优秀并已与我校签订预录取协议的考生优先录取。
十、有关事项
1、考生参加考试,除钢琴外,其它乐器、表演服装、伴奏带等均自带。
2、专业考试不得自带伴奏人员,由考点统一安排。湖北省每生收取伴奏费20元。外省伴奏费收费标准按所在考点规定执行。
3、考试成绩和专业合格名单将于4月初公布,考生可登录江汉大学主页网(http://www.jhun.edu.cn )或江汉大学招生就业网(http://zjc.jhun.edu.cn )直接查询,我校不发放书面成绩或进行电话查询。专业合格证将根据本人填写的通讯地址邮寄给本人。
4、新生报到后,我校将对其文化、专业、身体状况进行全面复查。如发现不符合录取条件或考试舞弊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5、被艺术类专业录取的学生不得调整到非艺术类专业学习。
学校地址: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三角湖路8号。
邮政编码:430056
乘车路线:乘597、585、202、208路公汽直达,596、205路等公汽到体育中心站下,或由汉阳王家湾转乘上述公汽。
咨询电话:027-84237298
学校招生微博网址:http://weibo.com/jhunzj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