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艺术品真伪界定上,我们不能偏听偏信,证据是证明画作真伪唯一的途径。
艺术品拍卖市场近日又出笑话,由香港苏富比拍卖行春拍的一幅祁志龙作品《消费形像37号》,先是被艺术家本人称为赝品,后经苏富比拍卖行在其官方微博上正式回应此事、并拿出相关证据后,艺术家又赶紧通过博客“更正”:由于自己记忆失位,造成了“真品”被“误判”为赝品,并由此向香港苏富比拍卖行道歉。
无独有偶。去年12月10日,画家段正渠也在微博上宣称:聚德拍卖行以110万元拍出的他本人的油画《烤火》,是假画,因为“原画挂在家里”。但没过多久,他又改了说辞,称那幅“假画”也是自己画的,但是张没画好的废画,当年他嘱托学生帮忙销毁,不想被偷偷藏起,最后卖掉。
这两件事相隔不久,事情经过也大致相当:都是先由画家本人出面指出拍卖行拍卖的本人作品是赝品,接着又在事后进行更正。而说到原因,也大抵与记忆有关。有意思的是,两名画家的记忆都是时好时不好。段正渠在记性差时,居然分不出、记不住自己的作品哪个是真,哪个是“废”,而记性一旦“好了”,便把学生推出来说事。而祁志龙则更搞笑:言之凿凿地列举三条理由认定苏富比的拍品是赝品。当苏富比一拿出证据,祁志龙又确认《消费形像37号》作品为真迹。弄得人到现在都拿不准到底他哪句话是真的。唯一能确定的是:祁志龙先生说的,真不如画的。
艺术需要诚实,艺术家更需要诚信。但凡艺术家的创作,哪个不是呕心沥血?哪个不是当成自己孩子一般,就是屁股上有几块青斑都记得清清楚楚?哪有这样,动辄就忘得一干二净,甚或刚还逻辑清晰地拿出证据逐一“打假”,马上又改口承认是真品的?这不等于当众抽自己的大耳刮子吗?
造成以上事件的原因颇为复杂,仔细分析,大致有以下因素,有的可能日积月累真的忘了;有的可能因画得不好便不相认;还有的可能因这样那样的利益关系,明知是自己的作品,却拒不相认。在艺术品真伪界定上,我们不能偏听偏信,证据是证明画作真伪唯一的途径。
行有行规。艺术品市场应该有一套完整、严密的诚信体系,而这个体系的建成,则需要有关各方拿出各自的诚意和良心去建立和维护。拍卖行、艺术家、艺术品作为艺术品市场的三个关键因素,哪一环节出了问题,都非行业之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