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计划
专业 |
专业名称 |
招生人数 |
招生省份 |
备注 |
130201 |
音乐表演 |
110 |
甘肃、河北、河南 |
甘肃省考生使用甘肃省音乐学类专业统考成绩,河北、河南考生使用该省音乐类统考(联考)成绩 |
130202 |
音乐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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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204 |
舞蹈表演 |
100 |
甘肃、河北、内蒙古、新疆、山东、青海 |
甘肃、青海省考生使用该省舞蹈学类专业统考(联考)成绩,其他省(区)考生使用我校校考成绩 |
130205 |
舞蹈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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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401 |
美术学 |
195 |
甘肃、山东、山西、河南、河北、江西、广西 |
甘肃省考生使用甘肃省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统考成绩,其他省份考生使用我校校考成绩 |
130402 |
绘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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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502 |
视觉传达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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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503 |
环境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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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310 |
动画 |
25 |
甘肃、山东、河北、江西 |
|
130405 |
书法学 |
30 |
甘肃、山东、山西 |
甘肃省考生使用甘肃省美术与设计学类(书法)专业统考成绩,其他省份考生使用我校校考成绩 |
130305 |
广播电视编导 |
105 |
甘肃、山东、山西、湖南、河北、河南、四川 |
甘肃省考生使用甘肃省戏剧与影视学类(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统考成绩,山东、山西、河北、湖南考生使用我校校考成绩,河南省考生使用河南省编导制作类专业统考成绩,四川省考生使用四川省编导类专业统考成绩 |
130309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30 |
甘肃、山东、山西、河北 |
甘肃省考生使用甘肃省戏剧与影视学类(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统考成绩,山东、山西、河北省考生使用我校校考成绩 |
130201 |
音乐表演(空中乘务) |
180 |
甘肃 |
使用甘肃省音乐学类(音乐表演<空中乘务>)专业统考成绩 |
130401 |
美术学(中国画,敦煌市就读) |
30 |
甘肃、山东、山西 |
甘肃省考生使用甘肃省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统考成绩,其他省份考生使用我校校考成绩 |
130204 |
舞蹈表演(敦煌市就读) |
30 |
甘肃 |
使用甘肃省舞蹈学类专业统考成绩 |
二、专业报名、考试时间及地点
省份 |
招生专业 |
报名时间 |
考试时间 |
报名地点 |
甘肃 |
美术学、绘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动画、书法学 |
2015.12.18 |
2015.12.20 |
西北师范大学 |
广播电视编导 |
2015.12.26 |
2015.12.28—12.30 |
西北师范大学 |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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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表演 |
1.1 |
1.3-1.8 |
西北师范大学 |
|
音乐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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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表演(空中乘务) |
1.7 |
1.9—1.11 |
西北师范大学 |
|
舞蹈表演 |
1.16 |
1.18-1.21 |
西北民族大学 |
|
舞蹈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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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 |
美术类(含美术学、绘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 |
1.17-1.18 |
1.20 |
|
湖南 |
广播电视编导 |
1.27-1.28 |
1.29 |
湖南师范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 |
河北 |
舞蹈表演 |
2.20-2.21 |
2.22 |
河北招考大厦 |
广播电视编导 |
2.20-2.21 |
2.22 |
石家庄信息工程职业学院(北校区) |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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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术类(含美术学、绘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动画) |
2.20-2.21 |
2.23 |
石家庄信息工程职业学院(南校区) |
|
内蒙古 |
舞蹈表演 |
2.18-2.19 |
2.20 |
|
新疆 |
舞蹈表演 |
2.25-2.26 |
2.27 |
新疆师范大学 |
山西 |
美术类(含美术学、绘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 |
1.15-1.16 |
1.18 |
太原师范学院 |
书法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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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播电视编导 |
网上报名 |
2.1 |
山西传媒学院 |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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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 |
美术类(含美术学、绘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 |
1.25-1.26 |
1.27 |
郑州市106中学 |
江西 |
美术类(含美术学、绘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动画) |
网上报名 |
1.19 |
南昌大学 |
山东 |
美术类(含美术学、绘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动画) |
网上报名 |
2.18 |
山东潍坊 |
书法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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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播电视编导 |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网上报名 |
2.17 |
||
舞蹈表演 |
三、考试内容
(一)美术学、绘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动画
1、甘肃省考生使用甘肃省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统考成绩。总分300分,考试科目为素描(100分)、色彩(100分)、速写(100分)。具体考试内容见《2016年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统一考试大纲》。
2、其他省份考生使用我校校考成绩,总分200分,考试科目为素描(100分),色彩(100分)。
(二)书法学
1、甘肃省考生使用甘肃省美术与设计学类(书法)专业统考成绩。总分300分,考试科目为临帖、创作。两科成绩均按百分制计分,其中临帖占60%,创作占40%,总分=(临帖成绩×60%+创作成绩×40%)×3。具体考试内容见《2016年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美术与设计学类(书法)专业统一考试大纲》。
2、其他省份考生使用我校校考成绩,总分200分,考试科目为临帖,创作,两科成绩均按百分制计分,其中临帖占60%,创作占40%,总分计算办法如下:总分=(临帖成绩×60%+创作成绩×40%)×2。
(三)音乐表演、音乐学
1、甘肃省考生使用甘肃省音乐学类(声乐、器乐、理论作曲)专业统考成绩,总分300分。音乐学类(声乐、器乐、理论作曲)统考考试科目及分值为:(1)主科(声乐或器乐或理论作曲,任选一项),占70%。(2)音乐听觉,占20%。(3)基本乐理,占10%。三科成绩均按百分制计分,总分=(主科成绩×70%+音乐听觉成绩×20%+基本乐理成绩×10%)×3。具体考试内容见《2016年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音乐学类(声乐、器乐、理论作曲)专业统一考试大纲》。
2、河北、河南考生使用该省音乐类统考(联考)成绩。
(四)舞蹈表演、舞蹈学
1、甘肃省考生使用甘肃省舞蹈学类专业统考成绩。总分300分,考试内容及分值为:舞蹈综合素质测试(100分)、民族民间舞组合展示(100分)和剧目片段表演(100分)。具体考试内容见《2016年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舞蹈学类专业统一考试大纲》。
2、青海省考生使用青海省舞蹈类统考成绩,其他省(区)考生使用我校校考成绩,总分100分,考试科目为:(1)舞蹈基本功(60%):主要测试考生的基本素质(形象、身材与比例)和专业素质(身体柔韧性、主要关节的外开程度、足弓、跟腱的生理状况以及控制能力),具体分为把杆部分、地面部分和个人技术技巧三部分。(2)剧目片段表演(40%):采用考生现场表演的形式,主要测试考生对舞蹈的综合表现力和舞蹈形象的塑造能力。考生要自备舞蹈片段的伴奏带(CD或卡带)。
(五)广播电视编导
1、甘肃省考生使用甘肃省戏剧与影视学类(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统考成绩。考试分笔试一、笔试二,总分为300分。笔试一、笔试二均按百分制进行评分,其中笔试一占40%,笔试二占60%。总分=(笔试一成绩×40%+笔试二成绩×60%)×3。笔试一主要内容为文学艺术常识(30分)、广播影视基础知识(30分)、材料作文(40分);笔试二主要内容为广播影视动态(10分)、命题编写故事(20分)、节目策划(30分)、影视作品分析(40分)。具体考试内容见《2016年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戏剧与影视学类(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统一考试大纲》。
2、河南、四川省考生分别使用该省编导制作类(编导类)专业统考成绩,其他省份考生使用我校校考成绩,考试形式为集中笔试,总分150分,考试时间180分钟,主要内容为文学艺术常识、广播影视基础知识、命题编写故事、材料作文、影视作品分析。
(六)播音与主持艺术
1、甘肃省考生使用甘肃省戏剧与影视学类(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统考成绩,考试分笔试、面试进行,总分为300分,笔试、面试均按百分制进行评分,其中笔试部分占20%,面试部分占80%。总分=(笔试成绩×20%+面试成绩×80%)×3。笔试主要内容为文学艺术常识(30分)、广播影视基础知识(30分)、材料作文(40分)。面试主要内容为自我介绍(10分)、朗诵自备作品(20分)、朗读指定作品(30分)、即兴评述(40分)。具体考试内容见《2016年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戏剧与影视学类(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统一考试大纲》。
2、其他省份考生使用我校校考成绩,总分100分,考试分初试、复试进行。初试、复试均按百分制评分,复试成绩为考生最终成绩。初试内容为自我介绍、朗诵自备作品;复试内容为朗读指定作品、即兴评述。
(七)音乐表演(空中乘务)
使用甘肃省音乐学类(音乐表演<空中乘务>)专业统一考试成绩。总分300分,内容为形体外观(100分)、举止风度(60分)、动作反应(30分)、语言表达能力(50分)、才艺展示(60分)。具体考试内容见《2016年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音乐学类(音乐表演<空中乘务>)专业统一考试大纲》。
凡符合2016年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工作的有关规定,且达到以下条件的艺术类考生均可报考:
1、五官端正,体形匀称,身体裸露部位无明显疤痕、无纹身,无明显的“O”型或“X”型腿。
2、男性净身高175cm~185cm,体重(kg)=[身高(cm)-105]*(1±10%);女性净身高162cm~175cm,体重(kg)=[身高(cm)-110]*(1±10%)。
3、无色盲、色弱、斜视,单侧耳语听力不低于5米。
4、法定年龄不超过二十周岁,即199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可参照中国民用航空局颁布的《民用航空人员体检合格证管理规则》(中国民用航空局令第213号)关于空中乘务人员的相关规定。
因空乘类统考不再安排专业体检,请考生在报名前自行体检,达到以上要求者方可报考,考生报名时须签订符合报名条件承诺书。考生因身体原因被取消入学资格或不能从事航空服务及相关工作,一切责任和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四、录取原则
1、根据生源总体情况,学校对所有专业和专业方向设置文化课、专业课录取最低控制线。
2、美术学、绘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在甘肃省按美术学类(含美术学、绘画)、设计学类(含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招生,外省按美术学类(含美术学、绘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招生,音乐表演、音乐学按照音乐表演(含音乐表演、音乐学)招生,舞蹈表演、舞蹈学按舞蹈表演(含舞蹈表演、舞蹈学)招生,新生报到进校后按照相应学院公布的专业分流方案确定最终专业。
3、美术学类、设计学类、书法学、动画、播音与主持艺术、音乐表演(含音乐表演、音乐学)、舞蹈表演(含舞蹈表演、舞蹈学)、音乐表演(空中乘务)专业,在文化课成绩、专业课成绩均达到我校最低控制线后,依据考生志愿,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4、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在文化课成绩、专业课成绩均达到我校最低控制线后,依据考生志愿,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5、学校艺术类各专业录取时无外语单科成绩限制。
6、艺术类各专业全部实行文理兼收。按文理科分别公布计划的省份,我校在录取时将根据文理科生源情况,统一划线,在文理科之间调整计划录取。
7、统一组织艺术类专业考试省份的考生必须参加所在省份艺术类专业统考并取得合格证,方可参加我校的专业考试并按以上原则参加录取。
8、学校将在新生入学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和录取标准对新生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或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者,取消入学资格。
五、收费标准
1、学费
根据甘发改收费【2012】1874号文件,艺术类各专业(不含音乐表演<空中乘务>)学费标准为6900元/学年/人;
根据甘发改收费【2013】1544号文件,音乐表演(空中乘务)学费标准为9000元/学年/人。
2、考试费用
根据甘发改收费【2010】1915号文件,艺术类各专业考试报名费为180元/人。
六、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西北师范大学招生考试中心(甘肃省兰州市安宁东路967号)
邮编:730070
本科招生网:http://zsb.nwnu.edu.cn
E-mail:zsks@nwn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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