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青年政治学院2015年艺术类专业录取最低分数线
序号 |
专业名称 |
省市 |
科类 |
录取文化 |
录取专业 |
备注 |
01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四川 |
艺文 |
372 |
218 |
|
河南 |
文科综合 |
348 |
316 |
316分并列4人,录取文化成绩高者。 |
||
辽宁 |
艺文 |
307 |
14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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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
音乐与舞蹈学类(舞蹈表演、舞蹈编导、舞蹈学) |
江西 |
艺文 |
216 |
137.6 |
|
四川 |
艺文 |
288 |
25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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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 |
艺术综合 |
315 |
13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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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 |
文科综合 |
304 |
79 |
专业成绩为音乐统考舞蹈主科成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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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
设计学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 |
河北 |
艺术综合 |
344 |
226 |
226分并列3人,录取文化成绩高者。 |
河南 |
文科综合 |
317 |
2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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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内录取规则:录取规则按照《山东省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及有关规定执行。美术类本、高职(专科)专业使用省统考成绩,进档考生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若专业成绩相同,则按照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非美术类本科专业使用我校校考成绩,进档考生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若专业成绩相同,则按照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非美术类高职(专科)专业认可本科相同或相近专业合格证,进档考生按照文化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山东省外录取规则:录取时,考生专业成绩均使用生源所在省的省统考或联考成绩,进档考生按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文件执行。
大类招生:音乐与舞蹈学类、设计学类专业按照大类录取,入学后依据学校的培养方案确定专业,其他本、专科专业按照专业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