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校2015年招生章程及考生成绩,经研究确定:
一、文化课(总分为750分制,不分文理,含政策性照顾加分)控制分数线
表演(服装表演)专业和表演(广告传播)专业254分;
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设计学类、美术学类、视觉传达设计专业360分,其中外语成绩不低于60分(150分制)。
二、录取分数线
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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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数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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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装与服饰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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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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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学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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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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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术学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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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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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觉传达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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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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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演(服装表演)(男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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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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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演(服装表演)(女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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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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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演(广告传播)(男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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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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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演(广告传播)(女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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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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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最终录取结果由各省级招生办发布,请考生在高考所在地官方网站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