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6日,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2015年第一次会议召开。会议听取了北京教育考试院的工作汇报,审议通过了《关于做好北京市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和《北京市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等文件。
北京市委常委、市委教育工委书记、市招考委主任委员苟仲文同志出席会议并就做好今年的考试招生工作提出了四点要求,一是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稳步推进招考改革;二是强化安全体系建设,确保高考平安顺利;三是深入实施“阳光工程”,维护招生公平公正;四是着力提升招考服务,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调整自主选拔等特殊类型招生录取方式
从2015年起,对高校自主招生选拔、高水平艺术团和高水平运动队等特殊类型招生录取方式进行调整,具体为:高校自主招生选拔、高水平艺术团和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单独设置特殊类型志愿,考生可填报1所志愿高校,录取安排在本科提前批次录取结束之后本科一批录取开始之前进行。取得资格认定的考生,须将资格认定高校填报在该志愿中,方能享受相关特殊类型招生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