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学校视觉传达设计专业、书法学专业面向全国部分省市招生,参加全国艺术类提前批次录取。具体如下:
一、领导机构
学校成立艺术类招生专家评审委员会,全面负责艺术类招生的报名、初审、测试、资格认定等工作。艺术类招生专家评审委员会接受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
二、招生专业、计划、地区
专业名称 |
招生 计划 |
层次 |
学制 |
科类 |
学费 |
招生地区 |
视觉传达设计 |
25 |
本科 |
四年 |
文理 兼招 |
10000元/学年 |
只面向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辽宁省、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江西省、山东省、四川省共10个省市。 |
书法学 |
15 |
本科 |
四年 |
文理 兼招 |
10000元/学年 |
只面向北京市、河北省、山西省、江苏省、山东省、河南省、甘肃省共7个省市。 |
国家如调整2015年艺术类本科学生学费标准,学校将按照国家批准的新标准收费。
三、报考条件
(一)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的报名条件。
(二)所报专业属于省统考测试范围内的,须参加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统一测试并取得省统考合格证。
(三)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考生应无色盲色弱。
(四)考生外语语种为英语或日语。
(五)只面向全国部分省市招生(详见招生地区),未在规定范围内省份的考生填报无效。
四、考点设置
我校2015年只在北京地区设置考点。
地点:中央财经大学(学院南路校区),详细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39号。
五、报考程序
(一)网上报名
考生登陆中央财经大学本科生招生网网上报名系统,按照要求注册并选择进入“艺术类”,仔细阅读《报名须知》,填写信息,确认无误后提交。所有专业均实行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
(二)网上缴费
考生按照系统提示在网上缴费(初试费100元/生)。费用缴纳后,概不退还。
(三)打印申请表及测试通知书
网上缴纳初试费成功的考生方可打印《中央财经大学2015年艺术类招生申请表》及《测试通知书》。
(四)现场确认和初试
考生本人持《中央财经大学2015年艺术类招生申请表》、《测试通知书》、初试作品一张、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张、参加省统考的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张、省统考涉及专业的考试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张(未下发合格证的请考生自行登录省统考成绩查询系统打印成绩单一份)进入报到现场进行现场确认和初试。
初试需提交本人近期独立完成的作品一幅并同时签署诚信保证书。作品的具体要求为:
1.视觉传达设计专业:八开色彩写生一张,作品左下角注明姓名及报名申请号,内容不限。
2.书法学专业:尺寸为四尺对裁竖式,落款并钤印,作品左下角注明姓名及报名申请号,内容不限。
初试主要考查考生是否具备基本的造型、书写能力以完成专业考试,测试结果将现场通知考生。通过初试的考生完成图像采集、缴费(复试费80元/生)和打印准考证等手续后,可以参加复试。初试成绩不计入最终成绩。
(五)复试
复试的内容及分值如下:
专业名称 |
科目 |
分值 |
时间 |
补充说明 |
视觉传达设计 |
素描 |
300分 |
3小时 |
|
创意色彩 |
450分 |
3小时 |
以色彩的表现方式体现创意设计 |
|
书法学 |
临帖 |
300分 |
90分钟 |
楷书(指定内容); 用纸:四尺三裁竖式 |
创作 |
400分 |
90分钟 |
指定内容;用纸:四尺对裁竖式 |
|
面试 |
50分 |
书法基础知识与文史常识 |
注:书法学专业面试,考生需提前准备自我介绍,时间为1分钟左右。
(六)资格认定:艺术类招生专家评审委员会根据复试结果提出艺术类校考合格候选名单,报请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最终确定艺术类校考合格名单,合格名单人数不超过相应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数的4倍。
(七)名单公示:艺术类校考合格名单在我校招生网上进行公示,并同时上报各省级招办进行备案。
六、录取办法
(一)通过我校艺术类专业校考并合格的考生,方可报考我校。同时,考生须按考生所在省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名参加高考,取得文化课考试成绩。
(二)考生体检合格,高考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市划定的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如考生所在省、市招办未划定录取控制线,由我校参考该省市其他类型录取控制线划定)。
视觉传达设计专业考生的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75分(总分150分制),满分不是150分的省份,按该科目满分的50%计。
书法学专业考生的语文、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90分(总分150分制),满分不是150分的省份,按该科目满分的60%计。
(三)文化课考试和校考合格的投档考生,将其高考文化课成绩(不分文理)和校考专业成绩按6:4的比例合成后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四)艺术类校考合格生源不足4的省份编制招生计划数为0,合格考生仍可报考。录取时将所有招生计划数为0省份考生的高考文化课成绩(不分文理)和校考专业成绩按6:4的比例合成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预留计划数排序录取。
七、入学
(一)新生应按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日期报到入学。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学校将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二)入学后,考生所学专业仅限艺术类专业,不得转入非艺术类专业学习。
八、监督机制
(一)学校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做好艺术类招生工作。
(二)艺术类招生的全过程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参与、实施监督,并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三)凡属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发现,取消当年报考或录取资格。
九、工作时间表
(一)网上报名时间:2015年1月24日-2月24日
(二)网上缴费时间:2015年2月24日前
(三)现场确认和初试时间:2015年2月27日
(四)测试时间:2015年2月28日
十、联系方式
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10-62288332(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节假日除外)
文化与传媒学院咨询电话:010-62288028(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节假日除外)
纪检监督电话:010-62288223(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节假日除外)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39号中央财经大学招生办公室(学生处)
邮编:100081
我校将于2015年1月24日起进入寒假假期,届时可以通过zsb@cufe.edu.cn与我们联系。
十一、本简章由中央财经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