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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学院2015年艺术类招生简章

来源:丽水学院    整理:华艺名教育    时间:2015-01-16

   一、丽水学院简介

  丽水学院是一所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公办本科层次的普通高校。其办学历史可追溯到1907年的处州师范学堂,至今已有100多年的办学历史。学校是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全国民族体育先进集体、全国绿化模范单位。

  学校坐落于浙西南国家级生态城市——丽水市区,南临温州,北连金华,金丽温铁路、金丽温高速、两龙高速、330国道均经过市区,交通便捷。学校风光秀美,钟灵毓秀,是青年学子求学深造的理想校园、放飞理想的精神家园、健康成长的人生乐园。

  学院占地1000亩,校舍建筑面积32万平方米。教学设施完备,学科专业齐全,师资力量雄厚,办学特色明显。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2000多人。学校坚持以学生为本的办学宗旨,坚持合作开放的办学理念;实施“质量立校、人才强校、特色兴校、文化铸校”的发展战略,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学校正按照“三步走”发展战略,努力在全国同类地方性本科院校中争创一流,为建设地方综合性大学而奋斗。

  丽水素有“艺术之乡”之美称,具有得天独厚的艺术资源。青田石雕、龙泉青瓷、龙泉宝剑 、丽水摄影等艺术品享誉古今,驰名中外。

  学院今年计划招收艺术类考生280名,各专业最终招生名额以各省考试院公布为准。

  二、设计学系简介及专业介绍

  (一)设计学系简介

  丽水学院设计学系由原艺术学院的美术学系、设计学系组成。下设美术学(师范)、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视觉传达设计(青瓷方向)、摄影5个本科专业。

  设计系拥有“2011计划”省级重点项目---龙泉青瓷非遗传承与发展协同创新中心,校级重点培育项目---古堰画乡艺术传承与拓展协同创新中心,以及丽水市重点科技创新团队:龙泉青瓷原料研发与创意设计创新团队。在校全日制学生738人,近年来毕业生就业率达到95%以上。

  设计系现有教职工52人,其中专任教师46人,教授4人(硕士生导师2人),副教授11人,师资队伍年龄、学历、学缘结构合理,综合素质较高。在长期的内涵建设过程中,设计系坚持教学、科研和实践相结合,注重学术交流与地方合作,坚持以创作带动教学,突出地方性,发展应用性,办学特色日趋鲜明。教师科研成果丰富:获中央财政和浙江省财政基金支持项目3项,省市社科优秀成果奖7项,教育部社科课题、省市厅级科研课题54项;省级精品课程1门、省级重点教材3部,出版专著和高校教材10余部,在公开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和作品260余项。

  设计系在特色人才培养方面成效显著,学生的专业素质高。在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中,整体成绩名列全省高校前茅。在历届国家、省级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中,美术类共夺得全国一等奖3个、二等奖2个、三等奖1个,省级奖项64个;在大学生广告艺术大赛中获得全国奖项7项、省级奖项7项;获省大学生多媒体作品设计竞赛一、二、三等奖共20余项。

  设计系坚持走“立足丽水、彰显特色、服务社会”的特色办学之路,以学科建设为龙头,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目标,挖掘区域资源优势,使之成为促进莘莘学子茁壮成长的沃土、成为培养具有深厚人文艺术素养和设计创新能力的专业技术人才摇篮,实现设计系新的跨越发展。

  (二)专业介绍

  美术学 (本科,师范)

  培养目标:培养掌握美术学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能适应各类学校美术教学和研究的专业人员,以及企事业单位需求的美术工作者。

  主要课程有:素描、色彩、油画、国画、版画、工艺美术(陶艺、雕塑)、书法篆刻、电脑美术、艺术设计基础、艺术概论、中外美术史、透视学、解剖学、美术教学法、教育实践、艺术考察等。

  就业方向:从事各类学校美术教学和研究工作,以及企事业单位从事与美术相关的工作。

  环境设计 (本科,非师范)

  环境设计专业强调技术与艺术相结合,重视多领域的交叉和渗透,注重专业知识和设计能力的培养,同时强调基础理论知识的积淀,审美能力和整体设计协调能力的提高。采用教学、科研和就业一体化的基地实训教学模式,培养能在建筑、室内、景观领域从事设计或科研等工作的环境设计应用型专门人才。

  本专业下设二个专业方向:室内设计、景观规划设计。

  主要课程:理论课程单元有外国建筑史、中国古建筑史、室内设计原理、景观设计原理等;设计课程单元有设计初步、环境建筑设计、室内设计、景观设计、小区规划设计、环境小品设计、家具设计、展示空间设计、环境导向系统设计等;施工预算、材料与构造等。

  就业方向:在建筑、室内、景观领域从事设计或科研方面的相关工作。

  视觉传达设计 (本科,非师范)

  视觉传达设计专业培养具有艺术设计思维、方法和平面设计能力,具备现代视觉传达设计理念,具备广告设计、品牌视觉形象设计、出版物设计、包装设计等领域的设计方法和设计能力,以及较全面的相关学科知识、较高创意能力、审美能力、动手能力的应用型人才。毕业后能从事广告公司、企划公司、图文设计公司、出版印刷行业、企事业单位宣传部门及其他行业的相关平面设计工作,有着广阔的就业前景和从业选择。

  主要开设课程有:设计思维与表现、编排设计、标志设计、招贴设计、广告设计、VI设计、书籍设计、包装设计、动漫设计。

  就业方向:广告公司、企划公司、图文设计公司、出版印刷行业、企事业单位宣传部门及其他行业的相关平面设计工作。

  视觉传达设计(青瓷方向) (本科,非师范)

  培养目标:具有陶瓷艺术的基本专业素养,能够从事陶瓷艺术相关产品的设计和开发、面向企事业单位生产第一线或在文艺出版、文化传播等企事业单位从事文化宣传和创意工作的应用型中高级设计专门人才。

  主干课程:造型基础(素描、色彩):设计基础(设计思维、设计软件基础、电脑photoshop);理论基础(中国陶瓷史、中外美术史、中国画、书法、陶瓷工艺学等);专业课程:拉坯成型、泥条成型、日用器皿、陈设器皿、综合器皿、动物陶塑、人体陶塑、釉上彩绘、釉下彩绘、模具设计与制作、青瓷设计与制作、还原烧成工艺、氧化烧成工艺等。

  就业方向:文艺、教育、室内、景观领域、企事业等相关单位从事陶瓷宣传、创作、设计等工作。

  摄影 (本科,非师范)

  培养目标:培养掌握摄影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具有摄影研究与创作能力,能在出版、新闻、企业、宣传、设计、文艺、影视、教育、服务、印刷等单位,从事摄影普及、服务、教育、宣传、创作和科研工作的应用型人才。

  主干课程:造型基础(素描、色彩)、摄影基础、黑白摄影、报道摄影、数字摄影、观念摄影、风光摄影、人像摄影、人体摄影、广告摄影、时装摄影、产品摄影、商业摄影、电脑编辑、广告设计、摄影艺术表现等。

  就业方向:出版、新闻、企业、宣传、设计、影视、教育、服务、印刷等相关单位工作。

  三、音乐系简介及专业介绍

  (一)音乐系简介

  丽水学院音乐系创建于1998年,在多年的办学历程中,注重理论和实践紧密结合,鼓励学生积极参加各类艺术实践活动。在办学中,音乐系认真学习国内外音乐院校的先进经验,切实加强专业内涵建设,不断提升音乐系的办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

  教学设施完善:音乐系配置了完善的专业教学和实训设施,有音乐厅1个、多功能排练厅3个、录音棚1个、数码钢琴教室2个、专业舞蹈教室4个、琴房200多间,钢琴260多台,各类乐器500多件;现建有音乐舞蹈专业实训基地8个。

  师资力量雄厚:音乐系拥有一支素质高业务强教学经验丰富、专业与梯队结构合理的师资队伍。现有教师41名、其中具有高级职称教师16人、博士4人、硕士研究生35人。

  专业特色鲜明:在教学科研中始终坚持继承和发扬优秀的中华传统文化,又兼收并蓄具有民族特色的音乐舞蹈素养,使之有机融合于音乐舞蹈专业人才培养中。坚持以就业为导向,制定了切合实际的人才培养方案,完善教学体系和内容,构建具有竞争力的音乐舞蹈专业特色课程体系;切实加强与用人单位的合作,积极参加各级展演,不断提高学生的专业能力和水平。努力使音乐系的教学与科研工作,在全国同类学院中,彰显出人无我有、人有我优的态势。音乐系现开设有音乐学(师范,含器乐、声乐)、音乐学(舞蹈方向)(师范)等专业及专业方向。

  学生屡获大奖:音乐系师生在一系列重大的音乐、舞蹈专业比赛中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在全国、省市各级专业比赛共获金银铜奖200多项,其中重要获奖项有:

  1.舞蹈《祈福》获第二届全国大学生艺术展演舞蹈类甲组金奖;

  2.舞蹈《选种》获第三届全国大学生艺术展演舞蹈类甲组金奖;

  3.音乐系合唱团在2013年中国第十二届合唱节获得男声组金奖、女声组银奖。

  4.以我校学生为主要演员的大型畲族风情歌舞剧《畲山风》、《畲家谣》及《千年山哈》等节目,代表浙江省参加全国第二、第三、第四届少数民族文艺会演,连续三届获得了表演金奖,以及其它十多项大奖,被评为浙江省“五个一工程”奖。

  5.2014年,合唱团获中国第九届音乐金钟奖合唱比赛(浙江赛区)金奖;男声合唱团获“我和我的祖国”浙江省经典歌曲大赛甲组第一名;男声合唱团、女声合唱团双双获得浙江省大学生第四届艺术展演合唱比赛金奖,并将代表浙江省参加全国比赛。

  毕业生就业率高:毕业生深受各级学校及企事业等用人单位欢迎,近年来就业率达到了95%以上。毕业生在各地招聘考试中成绩突出,如:

  2012届毕业生李晓蝶、黄娅茜、张萌三位同学在2012年浙江省温州市音乐教师招考中分别获得第一、第二和第三的优异成绩,被温州市教育局录用;钟琦在2012年浙江省杭州市音乐教师招考中获得第二名的好成绩,被杭州市教育局录用;

  2013届毕业生李帆在2013年考取了德国维尔兹堡音乐大学研究生;

  2014届毕业生夏灵月在浙江省台州市音乐教师招考中获得第一名的好成绩,被台州市临海市教育局录用;鲁丹虹在江苏省苏州市音乐教师招考中获得第二名的好成绩,被苏州市教育局录用;

  2014年仅被浙江省青田县教育局录用的就有周俊哲、鲍娅莉、吴俊毅等六位湖南或江西籍毕业生,顺利在浙江省就业的其他学生更多。

  (二)专业介绍

  1.音乐学(本科、师范)

  培养目标:培养系统掌握音乐教育必备的音乐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具有较高的文化素养、较强的艺术表现能力和实践能力、能够胜任各类学校音乐教学、课外艺术活动的组织指导等工作的专业人才。

  主要课程:声乐基础、钢琴基础、乐理、视唱练耳、合唱与指挥、音乐赏析、即兴伴奏、形体与舞蹈、电脑音乐制作、中国音乐史、西方音乐史、民族民间音乐、音乐美学、音乐教学法等。

  就业方向:各类学校的音乐教学和研究工作,群文系统、企事业等单位与音乐相关的工作岗位。

  2. 音乐学(舞蹈方向)(本科、师范类)

  培养目标:培养掌握舞蹈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能适应各类学校舞蹈教学和研究的教学人员,以及企事业单位需求的舞蹈工作者。

  主要课程:芭蕾舞基本功、中国民族民间舞、中国古典舞、现代舞、舞蹈创编、舞蹈史、舞蹈教学法、艺术概况、乐理等

  就业方向:各类学校从事舞蹈教学和研究工作,以及群文系统、企事业等单位从事与舞蹈相关的工作。

  四、报考条件

  1.基本条件:(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有良好的人文素养;(2)符合教育部和生源所在省份规定的报考条件,及教育部、卫生部等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标准。

  2. 其他条件:音乐学(舞蹈方向)的考生要求五官端正、体态匀称。

  五、招生专业、招生人数及考试科目

类别

招生专业

人数

学费

招生地区

考试科目

备注

音乐类

音乐学(本科、师范、)

60名

以浙江省物价局批复为准

江 苏
广 西
甘 肃
湖 南
浙 江

视唱练耳、器乐或声乐

器乐或声乐自选一项,文理兼招

音乐学(舞蹈方向)(本科、师范)

30名

舞蹈基本功展示、即兴表演、成品舞(2分钟)

文理兼招

美术与设计类

美术学(本科、师范);环境设计(本科、非师范)、视觉传达设计、陶瓷艺术设计(青瓷方向)、摄影(本科、非师范)

190名

江 苏
广 西
福 建
甘 肃
浙 江

素描、色彩

文理兼招

  备注:各省招生人数将根据考生报考情况确定,最终招生名额以该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计划为准。

  六、考试科目、时间、地点

省份

招生 专业

现场报名时间

考试时间

考试地点

福建

美术学、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视觉传达设计(青瓷方向)

2月5日-6日

2月8日

福建师范大学仓山校区

江苏

美术学、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摄影、陶瓷艺术设计

2月10日-11日

2月12日

南京晓庄学院

音乐学、音乐学(舞蹈方向)

2月5日-6日

2月7日

南京师大音乐学院

甘肃

美术学、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摄影、视觉传达设计(青瓷方向)

1月24日-25日

1月27日

兰州城市学院

音乐学、音乐学(舞蹈方向)

广西

美术学、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摄影、视觉传达设计(青瓷方向)

1月30日-31日

2月2日

广西师范大学

音乐学、音乐学(舞蹈方向)

1月26日-27日

1月28日

湖南

音乐学、音乐学(舞蹈方向)

2月10日-11日

2月12日

湖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

  七、报名办法

  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凭本人身份证、艺术考试报考证,在上表所示的时间、地点报名。如有变化,以该省考试院公布为准。

  八、专业成绩确定

  美术与设计类专业:满分200分,其中素描100分,色彩100分。音乐学:满分100分,其中视唱练耳30分,器乐或声乐70分。音乐学(舞蹈方向):满分100分,其中:舞蹈基本功展示50分,即兴表演25分,成品舞(2分钟)25分。

  九、合格证发放

  我校将根据考生艺术校考成绩,按招生计划数4倍的比例,确定专业合格考生名单,在报各省教育考试院的同时,在我校招生网(http://zsw.lsu.edu.cn)上公布合格考生名单,考生可于2015年3月下旬至4月上旬上网查询。稍后,会将合格证寄给考生(寄到考生高考报名所填的地址)。

  十、录取办法

  1. 美术与设计类:在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上线且专业成绩合格的基础上,按照校考专业成绩占70%、高考文化成绩占30%的比例,计算综合分,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综合成绩=高考成绩×30% +校考专业成绩(折算为百分制)×(高考总分÷100)×70%

  2. 音乐类:在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上线且专业成绩合格的基础上,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

  3. 新生入学后,我校将组织专业复查,对不符合要求者按相关规定处理。

  4. 我校将根据各省考生素质及报考情况,调整各地的招生计划;考生素质好的省份,将增加招生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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