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术类专业统考考生考试规则
一、除画板(画夹)、小画架、画笔、颜料、马扎、水盒等绘画用具及文具外,严禁携带手机、照相设备、临摹小画片、手表、涂改液、修正带、矿泉水、金属首饰、书籍资料、电子设备、定画液、定影剂等以及其它禁止带入考场的物品参加考试。
二、考生必须在开考前30分钟到达考点,凭二代居民身份证、《考试通知单》排队接受指静脉验证入场,未进行指静脉验证入场的考生,须到考务办接受指静脉验证,所误考试时间不补。
考生须将除画具、文具之外的非考试物品放在“非考试物品暂放处”,主动接受监考员进行身份认证和使用金属探测仪进行贴身检查。
三、考生对号入座后,将《考试通知单》和二代居民身份证始终夹在画板左上方,以便核验。《准考证》正、反两面均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中途不得离场。
四、考生拿到试题和答卷后,须认真检查试题和答卷是否正确完整,试题有无漏印或字迹不清等。若发现问题立即在开考前举手报告监考员进行更换。开考后再要求更换试题和答卷的,耽误的考试时间不予补偿。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员询问。
五、考试开始前,考生必须在答卷指定位置填写姓名并按要求书写指定文字。未按要求书写的,视为违规,取消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
六、检查好试题和答卷后,在答题卡指定位置粘贴条形码。
考生应在答卷上印有“姓名”的一面作画,且必须将印有“姓名”标志的一边置于下方或右侧,可用图钉或胶带固定答卷的四角,不准用胶带粘贴答卷四边,卷面不留白边。颜料及作画不能覆盖“姓名、条形码、指定文字”。画板(画夹)上不准粘贴各种图案。
七、考生要认真审题,按试题要求竖作画或横作画。
八、色彩科考试只能用水彩、水粉作画,不能用其它颜料,不能乱倒、乱泼污水。素描、速写两科考试一律用黑铅笔或碳铅笔作画,不得使用钢笔、中性笔及其它颜色笔。各科试卷不准使用定画液或定影剂,不得有意在答卷上作任何标记。
九、开考信号发出后,考生方可作画。必须使用现行规范的语言文字作答。除翻译题外,同一科目只能用一种文字作答。(本段红色字体是否可以取消)
十、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准进入考点。
十一、考生不准在考场内吸烟、喧哗、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等;不准传递文具、物品、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卡)等,不准将试卷(卡)或草稿纸等考试材料带出考场。
十二、考试终了信号发出后,考生须立即停止作画,并将试题和答卷整理好,放在桌上,双手放在桌下,待监考员将试题和答卷等收齐发出退场指令后,依次退出考场。
十三、考生如有违规行为,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有关规定进行处理。违规事实将记入考生诚信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