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类专业省统考
2015年辽宁省普通高校艺术类招生在美术类、戏剧与影视学类、音乐舞蹈类三个类别实行全省统一的专业考试。
辽宁省艺术类专业统考采取全省统一命题,集中统一考试的方式。辽宁省艺术类各专业统考总分满分为300分。
考生所报考艺术类专业属辽宁省专业省统考范围内专业,必须参加辽宁省艺术类专业省统考。
辽宁省域内所有普通高等学校的艺术类专业招生,除沈阳音乐学院、鲁迅美术学院艺术类本科专业外,属省统考范围内的专业均使用省统考成绩录取。沈阳音乐学院、鲁迅美术学院在辽宁省统考范围内的艺术类本科专业,校考必须在省统考合格考生范围内组织。
省外高等院校在辽宁省招收艺术类专业考生,属辽宁省统考范围内的专业,所有高校的艺术类高职(专科)专业及民办高校、独立学院艺术类本科专业均使用辽宁省统考成绩录取,不得再组织校考。
1.美术类专业省统考
美术类专业省统考包括素描、色彩、速写等三个科目,各科满分均为100分。美术类专业统考素描、色彩科目采用图片的试题模式,速写科目采用默写形式。
美术类各科目的考试内容、范围、分值及评分标准等见《2015年辽宁省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统考考试说明》。
2014年12月5日至6日,参加美术类专业省统考的考生持身份证、《辽宁省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考生报考证》到县(市、区)招考办指定地点领取《2015年辽宁省普通高校招生美术类专业统考准考证》;考生应在考试前一天到考点熟悉环境,确认考场所在位置,了解考试的具体安排。
美术类专业省统考于2014年12月13日在各市标准化考点举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