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出台方案显示,普通本科院校可根据办学特色和定位,从6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科目中,分学科大类(或专业)自主提出选考科目范围,但最多不超过3门。学生满足其中任何1门,即符合报考条件。对于没有提出选考科目要求的高等学校,学生在报考该校时无科目限制。选科打破了传统文理科界限,可在六门课中通选。从“3选1”的三种可能到“6选3”产生的20种组合,选择多了,空间大了,但无疑对学生和学校提出更高要求。
原来选“加一”科目中一个耐人寻味的现象是,在上海各类科技竞赛中,超过一半的学生参加生物项目,但在高考中加试生物的人却寥寥无几。在生物科目可报考专业限制这道坎前,学生的选择和兴趣脱钩。
上海市基础教育国际课程比较研究所所长唐盛昌分析,新方案下,高校提出的选科要求学生只需对上一门,一定程度上给他们留下了按个性兴趣特长选择的空间。不过,由于高校按学科大类提出报考条件,这对学生也提出新的要求,应该尽早对自己有个综合判断,既考虑自己的个性发展,又要考虑未来大学可能的发展方向。“学生可能还比较懵懂,这就对学校的指导提出较高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