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教育考试院15日下发四川2015年普通高校艺术体育类专业招生工作改进意见》,对2015年普通高校艺术体育类专业招生提出了5点变化。
变化1:音乐学类、音乐舞蹈类也纳入大类招生。所谓大类招生就是按专业类别投档、划线。从2015年起,所有认定我省专业统考成绩的在川招生院校,除音乐类中的音乐理论、作曲类和音乐表演类专业外,均以学校为单位按专业大类划线投档。
变化2:服装表演类专业只招专科生,不得在本科层次招生(教育部批准独立设置的艺术类本科院校及参照执行独立设置的艺术类本科院校招生政策的学校(专业)除外)。
变化3:从2015年起将我省戏剧与影视类专业、舞蹈类专业考试考点从四川大学调整到成都理工大学。报考规则部分微调:执行修订后的《四川省普通高校招生体育类专业考试评分标准与办法(试行)》,同时开通网上打印体育类专业统考准考证,艺术体育类专业考试诚信承诺书调整为考生在文化考试报名阶段签订。
变化4:体育类专业招生采取专业成绩加文化成绩投档模式的院校,在计算投档分时,将专业成绩按750分满分进行折算,且专业成绩、文化成绩(均含政策加分)分别乘以40%和60%,再相加为投档分。计算公式为:投档分=专业成绩(含政策加分)乘以7.5乘以40%+文化成绩(含政策加分)乘以60%。
变化5:从2015年起,艺术体育类专业招生,本科提前批志愿设置为一个院校志愿,本科批和专科批的一志愿、二志愿均设一个院校志愿,第三志愿设五个顺序院校志愿,各院校志愿内设六个专业志愿和是否服从专业调配选项。以此算下来,考生可填报的志愿量增加了4倍多,考生选择机会也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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