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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北京城市学院本科摄影专业录取分数线

来源:北京城市学院    整理:华艺名教育    时间:2014-09-12

表演类、摄影类本科分数统计
省市
专业课考试类型
科类
校考或联考专业课成绩
最高分
最低分
平均分
北京
校考
98
60
89.5
95.1
60
81
安徽
校考
文理综合
94
92
93
天津
校考
91
83.2
87
河北
校考
文理综合
98
81
91
山西
联考
文理综合
311.3
63.87
115.5
内蒙古
校考
文理综合
93
82
88.7
吉林
校考
96
89
93
93
93
93
黑龙江
校考
文理综合
95.5
75
88
辽宁
联考
艺文
254.2
159.7
198.5
江苏
校考
文理综合
95.5
79.7
87.5
山东
校考
98.8
82
92
97.6
79
90
河南
联考
      158
130
142
重庆
联考
214.1
214.1
214.1
湖南
联考
      227
219
224
广东
校考
文理综合
98.6
73
89.5
甘肃
校考
文理综合
94
65
82
新疆
校考
艺术
92
85
90
      福建
联考
       文
      246
      239
     242.5

  具体说明:

  1、美术类专业我校承认并使用联考成绩,录取原则是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专业课成绩)×50%。在综合成绩相当的情况下取专业课成绩高的考生。

  2、表演、摄影专业对于有联考的省市我校承认并使用联考成绩,没有联考的省市考生必须参加我校自行组织的专业加试,在成绩合格的情况下才可以报考。

  3、表演、摄影专业的录取原则是在文化课达到本省录取分数线的基础上按照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在专业课成绩相同的情况下,取文化课成绩高的学生。对于使用省市联考成绩的省市,按照省里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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