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南民族大学2014年在湖南省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统计
省份 |
类型 |
录取人数 |
录取最低分 |
湖南 |
音乐学(声乐) |
6 |
81.6 |
音乐学(钢琴) |
1 |
82.1 |
|
音乐学(古筝) |
3 |
76.2 |
|
舞蹈表演(男) |
2 |
81.7 |
|
舞蹈表演(女) |
6 |
82.3 |
|
美术类(文) |
19 |
136.07 |
|
美术类(理) |
3 |
127.67 |
报考我校美术类专业的湖南省考生只需参加湖南省美术统考,我校认可湖南省美术统考成绩;报考我校音乐舞蹈类专业的湖南省考生,须参加我校单独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课考试,并取得合格证,方可报考我校。
美术类专业录取规则:文化成绩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者(其中外语成绩不低于50分<满分150分>),按文化课成绩÷文化课满分×100+专业课成绩÷专业课满分×100计算综合分,根据考生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按分数优先原则进行专业分配;专业考试成绩位于我校在各考点前5名且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优先录取,并在综合分上加5分参与专业分配,英语成绩要求可降低5分。
音乐学(声乐)、音乐学(钢琴)、音乐学(古筝)专业录取原则:在考生专业课考试成绩合格且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所在省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不分文理科,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舞蹈表演专业分男女生计划招生,其录取原则:在考生专业课考试成绩合格,身高符合要求且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所在省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按照专业成绩分男女生从高到低排名录取。在四川和青海两省使用统考成绩录取,统考成绩须不低于专业课满分的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