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录取规则:
1.文、理科专业采用“专业级差”的办法进行专业投档,第1、2专业志愿级差为2分,第2、3、4专业志愿级差为1分,第4、5、6专业志愿级差为0分。当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对服从专业调剂者,从高分到低分调剂至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予以退档处理。
2. 对单科成绩有要求的专业:
(1)英语单科:英语、英语(复合班)、国际经济与贸易(复合班)原则上要求不低于105分;旅游管理(复合班)原则上要求不低于90分;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原则上要求不低于60分。
(2)数学单科:金融学原则上要求不低于90分。
以上成绩以150分为满分计算,具体按各省普通高考实际单科总分等比例换算。如单科成绩符合条件的生源不足,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可视情况适当降低单科成绩要求。
3.凡进档考生,高考成绩居浙江省文科二批前17500名(含)、理科二批前54000名(含)且符合相关专业单科成绩要求的进档考生,学校确保录取在其所填报的第一专业志愿,新生入学后符合相关专业要求的还可任选专业。
4.凡进档考生,高考成绩居浙江省文科二批前18500名(含)、理科二批前59000名(含)且符合相关专业单科成绩要求的进档考生,确保录取在其所填报的前三个专业志愿中的一个(复合班及填报不符合专业录取要求(含单科)的专业志愿除外)。
5.对于高考成绩达到我校最低投档线的进档考生,某单科成绩特别优秀且第1专业志愿报考以下专业者,可优先录取:英语单科成绩≥130分者,可优先录取在英语、英语(复合班)、国际经济与贸易、国际经济与贸易(复合班);数学单科成绩≥130分者,可优先录取在金融学专业。以上成绩以150分为满分计算,具体按各省普通高考实际单科总分等比例换算。
6.新生入学后在教学资源允许的情况下,可任选专业。
7.艺术类专业:我校认同各省(市、自治区)的美术统考成绩。对文化、专业成绩均合格的进档考生,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综合分=文化分(按高考总分750分计)×50%+专业成绩(按满分100分计)×7.5×50%。
8.学校认同并执行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9.在考生总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会考成绩优秀、综合素质评价高、英语及专业相关科目分数高的考生。
10.对录取的新生全部进行复查,经复查发现不符合招生条件和违规的学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