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四川文理学院圆满完成新疆艺术本科零批次录取工作
我校按招生政策有关规定,坚持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招生工作人员严把录取环节,根据人才培养目标、专业要求和办学特点,重要参考考生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已于2014年7月6日全面结束新疆艺术本科零批次录取工作,所录取的美术学专业,专业最高分236分、专业最低分217分;音乐学专业,专业最高分232.8分、专业最低分199.9分。
二、四川文理学院圆满完成湖北、湖南、重庆和甘肃等艺体本科批次录取工作
我校按招生政策有关规定,坚持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招生工作人员严把录取环节,根据人才培养目标、专业要求和办学特点,重要参考考生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已于2014年7月20日全面结束湖北、湖南、重庆和甘肃等省艺体本科批次录取工作。
现将录取情况公布如下:
省 份 |
录取专业 |
最高分 |
最低分 |
湖 北 |
环境设计 |
专业232 |
专业193 |
湖 南 |
音乐学 |
专业222 |
专业174 |
产品设计 |
专业246 |
专业239 |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专业240 |
专业222 |
|
广播电视编导 |
文化468 |
文化433 |
|
重 庆 |
体育教育 |
专业91.8 |
专业84.12 |
甘 肃 |
音乐学 |
专业250.1 |
专业223.7 |
美术学 |
专业282 |
专业236 |
|
体育教育 |
专业230 |
专业211 |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专业244.2 |
专业233.4 |
|
广播电视编导 |
文化482 |
文化437 |
三、四川文理学院圆满完成江西、山东和河南等省艺体本科批次录取工作
省 份 |
录取专业 |
最高分 |
最低分 |
江 西 |
音乐学 |
专业156.75 |
专业132.96 |
环境设计 |
专业218.67 |
专业211 |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专业161.8 |
专业156.08 |
|
广播电视编导 |
文化387 |
文化342 |
|
山 东 |
产品设计 |
专业249 |
专业202.67 |
河 南 |
音乐学 |
专业145 |
专业131 |
视觉传达设计 |
专业245 |
专业219 |
|
体育教育 |
专业92 |
专业81 |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专业343 |
专业320 |
|
广播电视编导 |
文化476 |
文化382 |
四、四川文理学院圆满完成广西、安徽、宁夏、青海和贵州等省艺体本科批次录取工作
我校按招生政策有关规定,坚持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招生工作人员严把录取环节,根据人才培养目标、专业要求和办学特点,重要参考考生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已于2014年7月13日全面结束广西、安徽、宁夏、青海和贵州等省艺体本科批次录取工作。
录取情况如下:
省 份 |
录取专业 |
最高分 |
最低分 |
广西 |
服装与服饰设计 |
专业237 |
专业224 |
安徽 |
音乐学 |
专业137.4 |
专业129.17 |
宁夏 |
体育教育 |
专业86 |
专业75 |
青海 |
体育教育 |
专业71 |
专业63 |
贵州 |
美术学 |
专业216 |
专业199 |
其他省份录取工作陆续进行,敬请关注!
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1. 艺术类专业录取,均认定各省相关专业的统考或联考成绩;
2. 美术类(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设计与制作、美术教育[专科]、视觉传达艺术设计[专科])、音乐舞蹈类(音乐学、音乐教育[专科]、舞蹈表演[专科])、播音与主持艺术等专业,在文化、专业成绩双上线基础上,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3. 广播电视编导、影视多媒体技术(专科)专业在文化、专业成绩双上线基础上,按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4、所有艺术专业原则上文理兼收,艺术类文理科分开录取的省份只招文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