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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江南大学艺术类专业志愿填报说明与录取规则

来源:江南大学    整理:华艺名教育    时间:2014-06-01

  1、志愿填报说明

  (一)考生必须按照各省级招办文件的规定填报志愿。

  (二)已取得江南大学美术设计类合格证且第一志愿报考江南大学的考生,还须于2014年6月28日前登录“江南大学本科招生网”填报专业志愿,学校共设6个专业志愿(志愿顺序应与高考志愿相同,如不同以高考志愿为准),未能及时填报的视为专业服从调剂。

  (三)江南大学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不为考生单独开设非英语语种课程,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填报志愿。

  2、录取原则

  (一)使用校考成绩录取的专业

  1. 政治思想、体检符合标准,第一志愿报考江南大学,专业校考成绩和省统考成绩合格(省统考未涉及的专业除外),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我校自行划定的最低分数线。

  2. 文理兼招,统一划定录取分数线;文化和校考专业满分均按750分计算。

  3. 各专业录取办法:

  美术设计类

  (1)按照总计划数,依据综合分统一划定录取分数线。综合分=校考专业总分+文化总分。

  (2)根据考生专业志愿按照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分相同按校考专业总分择优录取。

  (3)校考专业总分前15名者,优先录取并满足第一专业志愿。

  服装与服饰设计(时装表演)

  (1)按照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分相同按校考专业总分择优录取。综合分=校考专业总分+文化总分。

  (2)校考专业总分前3名者优先录取。

  舞蹈编导

  按照校考专业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校考专业总分相同按文化分择优录取。

  (二)使用省统考成绩录取的专业

  音乐学(师范)

  1. 政治思想、体检符合标准。

  2. 遵照教育部及各省级招办2014年相关文件规定执行,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照省级招办的投档成绩择优录取;不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照省级招办投档的专业成绩择优录取。

  按照教育部文件规定,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一经查出,立即取消入学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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