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原则
1、专业成绩:考生根据相关规定参加所在江苏省、安徽省艺术类专业统考,且成绩达到省控线以上。
2、文化成绩:报考考生的文化统考成绩须达到该省的最低控制分数线;其中江苏省的七门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等级中D级不得超过三门(技术科目不合格视为D级)。
3、江苏省考生按照文化成绩加专业成绩的总分进行排序投档,安徽省考生按照安徽省艺术类综合分进行排序投档,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我校调阅考生档案比例控制在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依据“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安排专业。
招生简章:2014年南京邮电大学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