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2014年艺术类测试专业考试合格考生名单在我院网站上公布,考生可输入考生号(由生源省级招生办或考试院下发)与身份证号码查询专业成绩是否合格,两项均必须正确填写。
1、2014年,我院将合格名单在网上公布,不再邮寄纸介质《艺考合格证》,山东省考生因需要确认考生报考类别,专门为其提供了打印功能,考生可以自行打印合格证。在我院网站上查到成绩即为专业合格,如果显示“没有查到你的信息”表示成绩不合格或者输入查询信息有误。
2、省内考生参加我校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艺术类测试成绩合格者,可凭“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成绩报考我校“戏剧影视文学”、“录音艺术”、“数字媒体艺术”本科专业,录取原则与“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相同;
省内考生参加我校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艺术类测试成绩合格者,可凭“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成绩报考我校“文化产业管理”本科专业,录取原则与“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相同。
3、我校以下专业测试成绩合格的考生,同时可报考相对应的专科专业,本专科专业对照表如下:
本 科 |
专 科 |
广播电视编导 |
编导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主持与播音 |
表演 |
影视表演 |
摄影 |
摄影摄像技术 |
4、省内考生请注意,有以下学校承认我院部分专业测试成绩,考生可以根据自己的文化课情况选择报考。
本科层次院校:
天津师范大学津沽学院(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文学);华中师范大学武汉传媒学院(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
专科层次学校:
天津广播影视职业学院(主持与播音)
以上各院校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详见河北省的招生计划手册。
5、如有疑问请咨询我院招生咨询电:0311-85100688 0311-85100699
已公布成绩省份如下(其他省份成绩陆续公布):
北京、江苏、辽宁、浙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