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专业、范围及人数
专 业 |
层 次 |
学制 |
科类 |
预计招生人数 |
招生范围 |
美术学 |
本 科 |
四年 |
文理兼招 |
120 |
吉林、山东、安徽、 河北、江西、 |
视觉传达设计 |
本 科 |
四年 |
文理兼招 |
40 |
|
产品设计 |
本 科 |
四年 |
文理兼招 |
40 |
|
环境设计 |
本 科 |
四年 |
文理兼招 |
40 |
|
动画 |
本 科 |
四年 |
文理兼招 |
50 |
|
绘画 |
本 科 |
四年 |
文理兼招 |
60 |
|
雕塑 |
本 科 |
四年 |
文理兼招 |
20 |
|
音乐学 |
本 科 |
四年 |
文理兼招 |
90 |
吉林、山东、河北、 湖南、黑龙江、辽宁、 广西、江苏、内蒙古 |
音乐表演 |
本 科 |
四年 |
文理兼招 |
50 |
|
广播电视编导 |
本 科 |
四年 |
文理兼招 |
50 |
吉林、辽宁、黑龙江 |
注:具体招生人数以各地下达招生计划为准。
录取规则
艺术类专业,对取得我校专业课考试合格证(我校没有设艺术类专业校考的省份,采用各省艺术类专业联考成绩)并达到各省艺术类最低分数线,音乐学、音乐表演、美术学、产品设计、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绘画、雕塑专业按文化课成绩总分的60%+专业课成绩总分的100%,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动画、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按文化课成绩投档,投档比例为录取人数的150%投档,按专业成绩由高到低录取。
校考专业测试成绩前三名者,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省艺术类最低分数线后,优先录取。文理兼招(混合投档)专业,如本科最低控制线不同时,录取时文化课分数按文理科控制线之差进行校正后排序录取(例:如文科线高于理科线X分,则理科文化课成绩均加上X分进行折算后文理科排序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