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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重庆邮电大学艺术类专业招生录取原则

来源:重庆邮电大学    整理:华艺名教育    时间:2014-02-22

  录取原则

  在考生的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合格、体检合格、专业成绩及文化成绩分别达到该省(直辖市、自治区)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按照该省(直辖市、自治区)招办的投档原则投档后,根据考生填报志愿情况,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按考生的综合分(专业考试成绩 + 高考文化考试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数字媒体艺术、动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专业按考生的综合分【﹙专业考试成绩 ÷ 专业考试满分 × 100 ) × 60% + (高考文化考试成绩 ÷ 高考文化考试满分 × 100 ) × 40% 】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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