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美术高考网
当前位置:首页 > 美术高考 > 录取规则 > 正文内容

嘉兴学院招生网

 关注官方QQ空间 +我要加关注

2014年嘉兴学院艺术美术类专业招生录取原则

来源:嘉兴学院    整理:华艺名教育    时间:2014-01-20

 

  录 取

  (一)外语要求:学校公共外语为英语,设定英语单科合格线,按满分150分制计算,要求60分(含)以上。

  (二)身体健康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三)录取具体方式

  1.根据招生计划按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依次择优录取。考试综合分由艺术类专业和文化课两部分组成,考生均须参加各省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文化考试。专业成绩承认所在省统一组织的专业考试成绩。综合分折算方法如下:

  (1)浙江省本科:综合分=专业课成绩(浙江省联考成绩)×7.5×50%+文化课成绩×50%

  浙江省专科:综合分=专业课成绩(浙江省联考成绩)×4.5×50%+文化课成绩×50%

  (2)浙江省外本科:综合分=专业课成绩×100%(所在省联考成绩)+文化课成绩×100%

  (折算方法以各生源地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2.学校优先录取第一学校志愿(含平行第一志愿)报考嘉兴学院的考生,执行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关于志愿投档顺序的有关规定。在第一学校志愿(含平行第一志愿)不满的条件下,则录取非第一学校志愿考生,非第一学校志愿的考生只能录取到本校前一志愿录取后未满额的专业。

  3.本年度招生的专业不作加试要求,享受加分和降分的考生与其他考生一视同仁。对于文艺、体育有特长的考生,进档后将优先录取。在考生总分相当的情况下,优先录取高中会考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等第高者及相关科目分数高的考生。

  (四)录取结果将按照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有关要求及规定的形式进行公布。考生可登陆学校招生网站查询。

  相关文章链接:2014年嘉兴学院艺术美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更多关于浙江院校的资讯请进入浙江美术高考网查看
优秀 美术作品 推荐
更多热点信息推荐
热点关注
编辑推荐
网站简介 | 版权隐私 | 服务承诺 | 投稿说明 | 商务合作 | 联系我们 | 意见建议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3-2014 old.huayiming.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华艺名教育 版权所有
北京美术培训 全国免费咨询电话:400-6566-800 Email:info#huayiming.com(#号换成@) Baidu Sitemap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花家地街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1号楼
京ICP备12051237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