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学院简介
音乐学院现有教职工47人,其中教授、博士9人,副教授、具有硕士学位及以上的教师占教师总数的83%,已初步形成了专业素质较高,年龄结构合理,并具有较强科研能力和较高教学水平的师资队伍。
学院拥有戏剧与影视音乐研究硕士学位授权点,开设了音乐学本科专业。音乐学院多功能综合教学楼总面积达 8000 余平方米,拥有音乐厅、数码钢琴教室、MIDI音乐制作室、舞蹈排练厅、多媒体教室、资料阅览室、合唱教室、器乐排练教室等教育教学设施,功能完备、配备齐全。
多年来,学院秉承“强基、精艺、多能”的教学理念,注重文化修养,突出艺术实践,坚持“德艺双馨、管理立院、人才强院、特色兴院”。近年来音乐学院师生参加省、市级大型文艺演出、比赛等,共获得集体和个人奖200余项,其中2012年6月参加湖南省第七届普通高校音乐学(教师教育)专业学生基本功比赛, 获得团体总分一等奖第一名、五项全能第一名、钢琴演奏第一名、中外乐器演奏第二名; 11月代表湖南省参加全国比赛,获得团体总分三等奖,个人全能3个三等奖。
专业介绍
音乐学
本专业招收声乐、器乐、钢琴和舞蹈专业的学生,培养系统掌握音乐专业理论知识,具备音乐专业基本技能和教学能力,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音乐实践能力,能在各级各类学校、社会文艺团体、艺术研究单位和文化机关及相关机构从事教学、表演、研究、专业创作和群众文艺辅导等方面工作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
本专业学制四年,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
湖南工业大学科技学院简介
湖南工业大学科技学院系我校按新体制、新模式创办的独立学院,2001年经国家教育部和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是国家首批确认的独立学院之一。学院设有28个本科专业,涵盖工、文、经、管、法、艺术、教育等七大学科门类。学院招生计划纳入国家任务,属国家计划内本科层次招生,享受国家普通高校所办独立学院降分录取优惠政策。在师资力量、教学设备、图书资料、成绩考核、奖学金、户口关系、就业管理、考研等方面与湖南工业大学学生相同。新生入学后,经国家教育部学籍电子注册,学业期满成绩合格者, 颁发湖南工业大学科技学院本科学历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湖南工业大学科技学院学士学位证书。学生毕业后可在全国范围就业,统一纳入国家就业计划管理。
湖南工业大学国际学院简介
湖南工业大学国际学院负责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和国际交流项目的实施与管理。我校目前共有2个艺术类中外合作办学项目:
①与新西兰尼尔森·马尔伯勒理工学院合作举办视觉传达设计专业本科教育项目于2013年9月顺利获得教育部的审批,2014年将面向全国招生,批准编号为:MOE43NZ2A20131491N。项目通过中外合作教育模式,培养系统掌握视觉传达设计基础理论知识和技能、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合作意识、专业适应性强、东西方多元先进文化相融合的高素质、复合型、应用型、高水平专业人才。
②我校与英国伍斯特大学合作的艺术设计高等教育专科项目于2009年通过教育部批准并于次年开始招生,批准编号为:PDE43GB3A20090270N。学生分别注册湖南工业大学和英国大学学籍,在国内三年学习期间,由两校优秀教师联合任教,全部专业课程使用原版教材,双语或英语教学。学生完成学业后,可同时获得湖南工业大学专科文凭和英国国家高等教育文凭(HND)。达到国外大学要求,除可到英国大学外,还可到美国、澳大利亚、新西兰、加拿大、新加坡及其他英联邦成员国的多所大学继续深造,攻读学士和硕士学位。学院联合英国权威教育机构,为成功赴英留学学生提供“硕士申请、签证延期、就业推荐、技术移民、学历认证”等一站式后续服务。国际学院专科艺术设计专业由湖南工业大学与英国伍斯特大学联合制定培养方案,每年接受英国国家职业学历与学术考试机构—爱德思(Edexcel)的4次外审,共同培养掌握艺术设计的基本理论、艺术设计创作的专业技能和方法,具有独立艺术设计实践的基本能力,了解国内外艺术设计的发展动态,有较高的专业设计水平和文化艺术修养及较强的英语交际能力的应用型专门人才。
录取原则
1、我校主要根据当年艺术类各专业招生计划划定专业考试合格分数线,按1:4的比例向考生发放合格证(根据往年情况美术类考生第一志愿报考艺术设计学专业,其专业合格线会稍低于其它专业)。
2、考生在取得相应省(自治区、直辖市)联考合格证和我校单独组织的专业考试合格证(未组织联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考生以我校单独组织的专业考试为准),且文化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艺术类专业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的,方可报考我校。学校坚持德、智、体全面考核,按照下述原则,结合本人志愿和分省招生计划数,适当兼顾地区间平衡,择优录取。
报考我校产品设计、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动画、数字媒体艺术等专业的考生,按文化成绩(按比例折合成百分制)×50%+专业成绩(按比例折合成百分制)×50%=综合分,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报考我校艺术设计学专业的考生(仅限美术文科考生报考,美术理科考生报考无效),专业成绩合格后,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报考我校音乐学专业的考生,按文化成绩(按比例折合成百分制)×30%+专业成绩(按比例折合成百分制)×70%=综合分,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美术类专业成绩特别突出者优先录取:(1)参加我校组织的美术类专业测试,成绩在180分以上者(含),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美术联考成绩合格,文化课达到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要求的最低控制线,即可录取并满足其专业志愿;(2)参加我校组织的美术类专业测试,成绩在180分以上者(含),专业成绩可保留一年。招生处在当年10月份受理保留专业成绩手续,考生须向学校递交书面申请材料(含考生身份证复印件、报考我校的准考证复印件、我校发放的合格证、考生自荐信原件、专业教师推荐信原件、申请表格、本年度内素描代表作品一件、本年度内色彩代表作品一件),经学校批准后电告考生。经批准的考生仍需参加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下一年度美术联考并成绩合格,同时需参加我校组织的下一年度的美术类专业测试的报名流程并交纳报名费,可以免考。
3、数学成绩计入总分;同等条件下,外语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4、报考湖南工业大学科技学院和湖南工业大学国际学院专科的考生,录取时使用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组织的美术类联考成绩。
注:1)如2014年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政策发生变化,则执行新政策。2)视觉传达设计专业,包装设计艺术学院和国际学院分别划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