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计划(术科单独考试部分)
专 业 名 称 |
招生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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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装与服饰设计(形象设计与服装表演) |
合计 |
江西 |
湖南 |
山东 |
黑龙江 |
广东 |
30 |
3 |
8 |
10 |
6 |
3 |
备注:①文理兼招;②学制四年;③我校分专业方向招生与培养,毕业证书按教育部规定的专业名称发放。
录取办法
在思想政治品德及体检合格、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划定的对应批次录取分数线且校考成绩合格的前提下,按我校单独组织的术科考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术科分相同者,文化分高者优先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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