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先后公布了《四川省2014年普通高校艺术体育类专业招生工作改进意见》和《四川省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体育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规定》两个文件,从中不难看出,2014年四川省的艺术类招生政策较之以往有不少重大变化。这些政策上的变化,对于即将参加2014年艺术类高考招生的众多考生来讲,必须加以充分了解和重视。
事实上,四川省2014年艺术类招生改革政策的实施,也是对2013年年初教育部就艺术类招生模式改革研讨会上提出的“从2014年起,对艺考进行改革,取消部分高校的艺术类校考,并提高艺术类文化课控制分数线”精神的正面回应。
据介绍,教育部已经就艺术类招生模式改革进行多次研究,并且会在2013年年末出台具体文件。具体怎么操作还有待教育部的最终定论,不过,从2014年起四川省将实行的艺考新政来看,我们亦能管中窥豹,找到一些重要的信息。
本文将以四川省发布的2014年艺考新政策为基准,从六大方面展开详细解读,与此同时也将以咨讯链接的方式,为大家呈现全国各地与之相对应、却又侧重不同的艺考政策。以为大家在备考路上助一臂之力。
新政一:“试行按专业类别划线投档”
2014年起,“对四川省内院校和认定四川省专业统一考试成绩的省外院校,在相同考试科目、相同投档模式的条件下,在艺术类(音乐类除外)专业本科批和专科批录取时,试行分专业类别(美术类、影视戏剧表演类、播音与主持类、舞蹈类、时装表演类、戏曲表演类、编导类),按院校提出的投档模式(按专业成绩排序、按文化成绩排序、按专业成绩加文化成绩排序、全部投档),以学校为单位进行划线投档。”
以往,四川考生是按其所填报的具体专业而非按专业类别进行划线投档,且每个学校志愿下面只设置1个专业志愿和1个是否服从专业调配选项。考生的专业志愿一旦填报失误,未达到该专业投档线,往往就直接造成落榜。而招生院校也常常会出现个别专业“大小年”情况的发生,同时在专业调配时也缺乏直接的依据。试行按专业类别进行划线投档,考生可填报一所招生院校同一专业类别里的多个专业志愿,再加上有1个是否服从专业调配选项,不仅被录取的几率大大增加,而且招生院校也可避免部分专业出现“断档”现象,顺利完成招生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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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甘肃省实施的政策和四川相似,该省规定:独立设置本科艺术类院校的艺术类专科(高职)专业的文化课成绩必须达到该省艺术类专科(高职)批次相应专业类别录取参照分数线。对于使用该省艺术类统考成绩院校及专业实行分类划线,即按美术类、音乐类、编导类、表演类分别划定专业和文化最低控制分数线进行录取。
2.贵州省也是按照美术类、音乐表演类、舞蹈类、空中乘务类、播音编导类进行划线,其中美术设计、音乐表演类,本科(含一、二本)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按普通文理科二本批次控制分数线的75%划定,三本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按文理科二本的70%划定;舞蹈、空中乘务类,本科(含一、二本)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按文理科二本的70%划定,三本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按文理科二本的65%划定;播音编导类,本科(含一、二本)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按文理科二本的80%划定,三本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按文理科二本的75%划定。
新政二:“增设艺术类提前本科批,录取批次2变3”
2014年,四川省普通高校艺术类招生录取将分为:单独组织专业考试且不编制分省来源计划的省外院校艺术类本科提前批、除上述以外的省内外院校本科批、省内外院校专科批共三个批次。这就在四川省以往艺术类专业划分本科、专科两个录取批次的基础上,又增设了一个艺术类提前本科批。
以往四川省是将单独组织专业考试且不编制分省来源计划的省外院校艺术类本科(如教育部批准的31所独立设置的艺术院校)、除上述以外的省内外院校艺术类本科都纳入艺术类本科批次同时录取,如果考生既想报考上述省外院校艺术类本科“冲一冲”,又想报考省内院校艺术类本科“保底”,难免会纠结第一个学校志愿该如何填报,考生只能冒着“赌一把”的心态,其志愿填报一旦错误可能就将失去被艺术类本科录取的机会。
录取批次的增加,其实质就是为参加了上述高校单独组织专业考试、取得专业考试合格证的考生增加一次本科投档录取机会,艺术类本科提前批未被录取,在省内外院校本科批还有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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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和四川省政策相似的是,2013年浙江省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录取分三批六阶段进行。具体政策是,第一批:独立设置的31所艺术院校及清华等13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其他专业校考和进入“211工程”建设高校和经批准列入该批录取的艺术类本科专业。第二批:专业省统考的艺术类本科专业。第三批:艺术类专科专业。各批的“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试点专业和经教育部批准专业校考的专科专业,分别在对应批次提前录取。
2.江苏省艺术类专业招生的录取批次依然分为三批,但每个批次的志愿填报模式不同。2013年江苏省继续设置传统院校志愿、平行院校志愿和征求院校志愿三种,录取批次设置为3大批次8小批。
3.湖北省的艺术类专业录取也分三个批次,分别是艺术本科(一)、艺术本科(二)、艺术本科(三)和艺术高职(专科)。以上三批次分别指独立设置艺术院校的艺术本科专业、重点院校的艺术本科专业和经省招委同意的一般本科院校的艺术本科专业;一般本科院校的艺术本科专业和独立学院和民办高校的艺术本科专业;而高职(专科)批次为所有院校的高职(专科)艺术专业。
2014年四川艺考政策变化之三:“改进志愿设置办法”
以2014年四川省艺术类本科志愿的设置规定为例,“艺术类提前本科批志愿将设置为一个院校志愿,三个专业志愿,一个是否服从专业调配选项。艺术类(不含音乐类)本科批第一志愿、第二志愿均设一个院校志愿,各院校志愿内设五个专业志愿和是否服从专业调配选项;第三志愿为五个平行院校志愿,不设置专业志愿。音乐类、体育类本科批第一志愿、第二志愿均设一个院校志愿,各院校志愿内设一个专业志愿和是否服从专业调配选项;第三志愿为五个平行院校志愿,不设置专业志愿。”
音乐类、体育类专业因各个专业之间考试科目、投档模式不尽相同,因此志愿设置办法无甚变化。而其他专业类别志愿设置办法最为显著的变化,就是每个学校志愿下面的专业志愿由1个增加到3—5个。由此看得出政策改变对考生人文关注度的增加,既与按专业类别划线投档政策相配套,同时又增加了考生专业志愿满足率和专业志愿顺序的明确性,旨在降低考生专业志愿填报和落榜的风险。
需要指出的是,在艺术类(不含音乐类)本科批、专科批,一个院校志愿内设置的五个专业志愿,只能填报相同考试科目的同类专业志愿,不得填报其它类别的专业志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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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同样,和四川省政策相似的省份也有浙江省。2013年浙江省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的志愿设置分三批六阶段。第一批:独立设置的31所艺术院校及清华等13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其他专业校考和进入“211工程”建设高校和经批准列入该批录取的艺术类本科专业。第二批:专业省统考的艺术类本科专业。第三批:艺术类专科专业。各批的“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试点专业和经教育部批准专业校考的专科专业,分别在对应批次提前录取。
2.2013年江苏省对使用省统考成绩录取的院校和专业实行平行院校志愿设置,即每个录取批次包含A、B、C3所院校,每所院校志愿中含有4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服从志愿;对使用校考成绩录取的院校和专业实行传统院校志愿设置,即每个录取批次设置1个院校志愿,每所院校志愿中含有4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服从志愿。
2014年四川艺考政策变化之四:“调整表演编导类、音乐类专业考试时间”
2014年四川省艺术类招生政策还有一个变化就是将表演编导类和音乐类专业统一考试时间,将由原来的当年3月中旬调整到当年的1月上中旬。之所以要调整省专业统考时间,是因为按教育部规定“省级统考应于春节前完成”。因此,将考试时间调整到当年的1月上中旬这也是顺理成章的事,是对教育部关于“省统考在前,校考在后,省统考合格后方可参加校考”要求的进一步规范。
专业统考时间较之以往提早了两个多月,意味着考生需要提早做好相应准备,一定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合理安排好专业课与文化课的学习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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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北京市下发的《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时间通知》中明确规定,艺术类考生网上提交报名时间为2013年11月9日—11日。美术类专业统一考试,准考证发放时间为2013年12月11号,测试时间为2013年12月14、15、21、22日,成绩发布时间2014年1月5日,从这个时间规定来看,成绩公布的确提早到了年前进行。
2.江苏省教育考试院规定,美术类专业统考定于2013年12月1日进行。音乐类专业统考笔试定于2013年12月8日进行,面试自12月9日起进行,可见笔试和面试均在年前进行。
2014年四川艺考政策变化之五:“统一省内院校编导类专业录取投档模式”
之前,编导类专业的录取投档模式往往由各招生院校自行确定,通常主要分三种:按专业成绩排序、按文化成绩排序、按专业成绩加文化成绩排序。2014年,省内院校编导类专业投档时,在考生文化、专业成绩均上省控线的基础上,将按考生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投档供院校审录。也就是说从2014年起,全省所有招收编导专业的院校在录取时将不再自行确定录取投档模式,转而统一执行省上的新规定“按高考文化成绩排序录取”。
这一政策变化的实质就是通过统一规定省内院校编导类专业录取投档模式(统一按文化成绩排序录取),来提高编导专业对文化课成绩的要求,这是大势所趋。事实上,近几年来艺术考生的构成早已发生改变,正在从艺术中专、艺术高中、艺术类高校附中等逐渐转向普通高中和示范高中的学生。对于那些文化课成绩不理想,希望通过艺考来“走捷径”的考生来说,编导类专业更是因“似乎不太需要专业基础”而受到热捧。四川省招考委和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此项新规定,大大增加了编导类专业的文化分数权重,这也必然让那些想走艺考“捷径”的考生压力不小。需要指出的是,从2013年起,四川省对于那些具有艺术天分和专业潜质的考生,若专业统考成绩名列前三,文考成绩达到省控线而未上学校调档线或文考成绩在省控线下20分以内可破格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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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山东省规定,17种含有艺术属性的专业,录取时高校在专业测试合格的基础上,原则上按考生的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这17种专业分别是艺术教育、广播电视新闻学、广告学、媒体创意、宝石及材料工艺学、公共事业管理及文化产业管理等。
2.陕西省鼓励省内外高校提高艺术类专业的文化课录取标准。该省规定:只要高校在招生章程中向社会公布了高于国家规定的文化课录取标准,省招办就会按学校章程规定的标准投档。在录取原则上,陕西省内高校(西安美术学院、西安音乐学院除外)的艺术类专业,在考生文化课达到学校最低控制线和专业课成绩合格的基础上,全部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2014年四川艺考政策变化之六:“报考省外院校必须省统考成绩合格”
之前四川省一直未将教育部上述政策作硬性规定来要求考生,但从2014年起,教育部将对跨省组织校考的艺术类招生院校实施更为严格的控制,省外独立设置的艺术院校、经省教育考试院批准同意单独组织专业考试的部委属及“211工程”院校和有艺术类硕士点的高校可以举行校考外,其他学校录取艺术考生专业成绩一律参照省专业统考成绩录取,不再单独举行专业考试。省专业统考的重要性也就不言而喻。
因此,对于那些专业课成绩特别突出,有意报考省外艺术类院校特别是独立设置的艺术院校的考生来讲更要尤为注意,应该详细了解省教育考试院关于举行相应专业类别全省统考的报名时间、要求、程序等,在参加省外院校专业校考之前一定要参加好省上组织的专业统考,以免造成最后功亏一篑。
其他省(区、市)的相关政策链接:
1.2013年陕西省统一实行艺术类专业课统考、联考,省内高校(西安美术学院、西安音乐学院除外)不再组织校考。省外高校在陕招生的美术类、编导类、播音类高职(专科)专业及民办高校、独立学院的本科专业,录取时直接使用省统考成绩。省外其他本科院校的本科专业可直接使用统考成绩,有特殊要求的也可在统考成绩合格考生范围内组织校考。
2.福建省也在政策中明确规定:参加艺术类本科专业校考的考生必须获得相应类别的《省级统考本科合格证书》,否则其校考成绩无效。
3.重庆市规定,除31所独立设置艺术院校和经教育部批准的部分高校外,其他院校原则上不再单独组织专业考试,只能认定该市统一组织的专业考试成绩。凡该市统考涉及到的专业,民办高校、独立学院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及所有高校的艺术类高职(专科)专业均应直接使用该市统考成绩,学校不再组织专业考试。
4.北京市对美术类考生的政策规定是,参加美术类专业录取的考生须首先取得美术统考合格成绩,如所报考院校按规定组织校考,考生还须取得校考合格成绩。
5.上海市规定,考生若报考艺术类专业市统考涉及的专业,须参加市统考。所有高校的艺术类高职(专科)专业及民办高校、独立学院艺术类本科专业均应直接使用市统考成绩,学校不再组织校考;其他本科院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可直接使用市统考成绩,也可在市统考合格考生范围内再组织校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