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原则
1.考生须符合生源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定。
2.文化课分数线参考考生生源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划定的艺术类本科文化课分数线确定,陕西省、四川省考生按照专业课统考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其他设点省份考生按照我校专业课考试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课考试成绩相同者,文化课成绩高者优先)。
3.新生报到后学校组织专业复查考试,成绩差者将取消入学资格。
相关文章链接:陕西师范大学2014年美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来源:陕西师范大学 整理:华艺名教育 时间:2014-01-10
录取原则
1.考生须符合生源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定。
2.文化课分数线参考考生生源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划定的艺术类本科文化课分数线确定,陕西省、四川省考生按照专业课统考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其他设点省份考生按照我校专业课考试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课考试成绩相同者,文化课成绩高者优先)。
3.新生报到后学校组织专业复查考试,成绩差者将取消入学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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