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概况
西安体育学院创建于1954年,坐落在古城西安小雁塔西侧,是新中国最早建立的六所体育院校之一。原隶属国家体育总局,现为陕西省人民政府与国家体育总局共建院校。
学院现有校本部和沣峪口两个校区,占地面积485亩;教职工776人,专任教师497人。其中教授61人;具有博士学位和硕士学位教师277人。学院面向全国和港、澳、台地区招生,现有全日制在校生8201人,硕士研究生694人。学校设有体育教育系、运动训练系、武术系、社会体育与休闲体育系、健康科学系、体育传媒系、体育艺术系、体育经济与体育管理系、研究生部、思政部、继续教育与职业技术学院等11个系(院、部)和1所附属竞技体育学校。设有18个本科专业,其中体育教育专业、运动训练专业、运动人体科学专业为国家级特色专业,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表演专业、应用心理学专业为省级特色专业。拥有体育学和心理学两个一级学科硕士授予权和体育教育训练学等9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点。现为全国首批体育专业硕士学位教育试点单位,并经教育部批准与上海体育学院合作培养博士研究生。体育学(一级学科)是陕西省重点学科。学院形成了以体为本,文、理、经、管、教、艺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办学格局。
学院拥有一流的教学训练场馆,并设有运动人体科学实验中心、新闻实验中心、语音实验中心、计算机实验中心;图书馆是西北地区体育科学文献信息中心,总藏书 61万余册。校园网设备先进,贯通两个校区。学院在科学研究、应用开发研究及体育科技攻关等方面成绩突出,先后承担了第25届至30届奥运科技攻关和科技服务项目,承担了省部级以上研究课题124项,获省部级奖30多项。
学院设有国家体育总局体育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国家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基地、中国残疾人体育训练基地、国家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国家跆拳道训练基地、国家健美操训练基地、国家柔道中高级教练员培训中心、中国地掷球培训中心、国家青少年体育俱乐部、西北地区田径高水平人才培训中心、陕西省民族传统体育项目训练基地,同时还设有体质测试中心及田径、足球、篮球、武术、乒乓球、地掷球、健美操、艺术体操、跆拳道、棋牌等业余训练培训中心和俱乐部,形成了多层次、多规格、多形式并举的教育、科研、训练格局。迄今在国际和国内重大体育比赛中共获金牌268枚。
学院重视对外开放办学,积极开展对外合作与交流,先后与美国、日本、俄罗斯、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韩国等20多个国家及港、澳地区的30余所大学及研究机构建立了校际协作关系,加快了学院办学的国际化进程,扩大了国际影响。
招生计划及省(区)(艺术类计划招收 465名)
1、表演专业(体育艺术表演) 艺术(文) 计划招收131名
2、舞蹈学专业(体育舞蹈、舞蹈教育) 艺术(文) 计划招收152名
3、音乐学专业(音乐教育) 艺术(文) 计划招收33名
4、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体育节目主播) 艺术(文) 计划招收149名
计划招生省(区):山西、宁夏、河北、江苏、安徽、山东、河南、湖北、湖南、陕西、甘肃、新疆、黑龙江。
报考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具备报名资格: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3、身体健康,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西安体育学院艺术类专业招生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表演、舞蹈学、音乐学专业基本要求
1、具有一定表演、舞蹈、体育舞蹈、健美操、音乐等训练基础的普通高中、中等专业学校、中等艺术类学校的毕业生均可报名。
2、身体要求:女性考生身高不低于158厘米,男性考生身高不低于168厘米,年龄不超过22周岁。
三、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基本要求
1、五官端正、仪态大方、音质较好、口齿清楚、普通话标准。
2、身体要求:发音器官无疾病、无色盲、无夜盲,女性考生身高不低于158厘米,男性考生身高不低于168厘米,年龄不超过22周岁。
专业介绍
1、音乐学专业(音乐教育)
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系统掌握音乐学专业知识与技能,能在中小学校、社会文化艺术团体、企事业单位和社区文化活动中心及传媒出版系统从事音乐教育教学、创作、组织与管理等方面工作的应用型人才。要求学生系统掌握音乐学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具备较高的文化素养、艺术表现能力和综合实践能力。全面掌握音乐教育理论和方法,能够胜任学校音乐教学,指导课外艺术活动、参与校园文化建设等工作。掌握钢琴和声乐的演奏和演唱方法,具备一定程度的独奏、即兴伴奏及演唱、视唱、范唱的教学与指导工作。掌握一门外语,达到大学英语要求的水平;具备运用计算机的能力,能够运用多媒体课件开展教学。
本专业课程设置以音乐学、教育学、艺术学等构成课程主体框架。
学制四年,本科学历,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
2、舞蹈学专业(舞蹈教育、体育舞蹈)
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系统掌握舞蹈学专业的基本理论和技能,熟悉本专业发展动态,能在中小学校、社区、健身俱乐部、企事业单位从事舞蹈、体育舞蹈的教学、编创、表演、训练等组织指导工作的应用型人才。要求学生系统掌握舞蹈专业的基本理论知识、基本技能及相关学科知识,具有较高舞蹈技能,能独立承担舞蹈、体育舞蹈的教学、训练、表演、编导等工作。全面掌握舞蹈、体育舞蹈的技术技巧,在舞蹈、体育舞蹈方面具备较高的表演及教学能力,达到中级以上等级,获得岗位认证资格。掌握舞蹈学教育理论的基本知识,熟悉教育法规,胜任中小学校舞蹈、体育舞蹈课堂教学和课外辅导,组织和指导社区、健身俱乐部等场所的活动,具备在企事业单位工会组织文体活动的能力。掌握一门外语,达到大学英语要求的水平;具备熟练运用计算机的能力。
本专业课程设置以教育学、艺术学、体育学等构成课程主体框架。
学制四年,本科学历,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
3、表演专业(体育艺术表演)(陕西省特色专业)
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系统掌握体育艺术表演的基本理论和技能,熟悉本专业领域的发展动态,能在高职院校、中小学校、健身俱乐部、企事业单位、社区文体活动中心等单位从事体育艺术表演的教学、训练、编创、竞赛组织等工作的应用型人才。要求学生系统掌握本专业的基本理论、基本技能及相关学科知识,具有较高的表演水平,能独立承担体育艺术表演项目的教学、训练、表演、竞赛组织等工作。全面掌握体育艺术表演的技术技巧,在艺术体操、健美操、啦啦操、健身健美、街舞、体育服装表演等1-2项上达到中级运动员和裁判员标准,或获得二级以上社会体育指导员、健身教练、有氧操教练等岗位职业资格证书。掌握一门外语,达到大学英语要求的水平;具备熟练运用计算机的能力。
本专业课程设置以艺术学、体育学、教育学等构成课程主体框架。
学制四年,本科学历,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
4、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体育节目主播)
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系统掌握新闻学、传播学、体育学及艺术学等多学科的基本知识与技能,能在大众传播媒体和企事业单位从事节目主持、播音、采编、制作等工作的应用型人才。要求学生具备较强文字写作和口头表达能力,普通话达到国家一级甲等水平;具有扎实的中文基础及哲学、政治、经济、社会、法律、心理、艺术、美学等多学科的综合知识素养。具有广播电视播音与节目主持、广播电视新闻采访写作、节目编辑制作的初步能力;熟悉体育理论和主要运动项目的基本知识,并能融会贯通,综合运用。具备良好的英语口语表达能力,能够满足双语传播的基本需要。掌握专业文献检索、专业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有该学科和专业初步的科学研究能力。
本专业课程设置以传播学、社会学、体育学、艺术学等构成课程主体框架。
学制四年,本科学历,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