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报名办法
1、我校在山东、河南、湖北和湖南设有考点,安徽、江西和甘肃3个省的考生只能参加湖北省考点的考试。四川省和青海省不组织校考,采用统考成绩录取。
2、湖北考点参加初试的考生均须1月16日—2月20日登录中南民族大学招生信息网进入“艺术类专业考试湖北考点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考生凭网上报名号和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于3月7日在音乐舞蹈学院进行现场初试报名缴费确认,同时交身份证复印件和高考报名表复印件或省级艺术专业考试准考证复印件。凡未进行现场报名确认的视报考信息无效。报名确认及考试地点设在音乐舞蹈学院内,学院位于中南民族大学北区学生公寓内,笔试地点详见考点公告。
3、考生初试合格后,凭初试准考证(湖北省考点须领取复试准考证)按照考点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在初试考点参加复试。
4、学费及其他。考生凭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参加考试,证件缺失者不得参加考试,迟到30分钟不得进入考场,练耳科目的考试开考后不得进入考场。音乐学、舞蹈表演专业的学费为10350元/年(最终以湖北省物价部门审定的标准为准)。
五、报名及考试时间地点:
地区 |
报名及考试地点 |
报名时间 |
初复试时间 |
河南 |
郑州106中学 |
1月12—13日 |
1月14-15日 |
山东 |
淄博市招生办 |
2月13—14日 |
2月15-16日 |
湖南 |
湖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 |
2月15—16日 |
2月17-18日 |
湖北、安徽、江西、甘肃 |
网上预报名:中南民族大学招生信息网 |
网上报名:1月16日-2月20日 |
初试:3月8-9日 |
注:以各省招办公布的考试地点和时间为准。
六、考试科目与要求
1、初试科目及分值
专业名称 |
科目及分值 |
考试内容及要求 |
音乐学(声乐) |
主项90% |
声乐方向:演唱一首声乐作品(自带钢琴伴奏CD光碟,单曲单碟)。 |
形象10% |
||
舞蹈表演 |
舞蹈形体20% |
五官、形体比例及印象,时间限定在1分钟之内。男生身高不低于1.72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62米。 |
舞蹈综合素质测试40% |
舞蹈基本功、个人技术技巧。具体分为把上部分、把下部分和个人技术技巧三部分,时间限定在3分钟以内。 |
|
民族民间舞展示或剧目片段表演40% |
在藏族、蒙古族、维吾尔族、回族、汉族、傣族、朝鲜族、土家族、苗族、壮族、黎族、瑶族等民族中任选一种民间舞组合或剧目片段,时间限定在3分钟以内,自带音乐CD(单曲单碟)。 |
2、复试科目及分值
专业名称 |
科目及分值 |
考试内容及要求 |
音乐学(声乐) 满分100分 |
主项79% |
声乐方向:演唱一首声乐作品(自带钢琴伴奏CD光碟,单曲单碟)。 |
视唱6% |
现场抽题考试。 |
|
练耳8% |
集中笔试。 |
|
乐理7% |
集中笔试。 |
|
舞蹈表演 满分100分 |
舞蹈形体20% |
五官、形体比例及印象,时间限定在1分钟之内。 |
舞蹈综合素质测试40% |
舞蹈基本功、个人技术技巧。具体分为把上部分、把下部分和个人技术技巧三部分,时间限定在3分钟以内。 |
|
民族民间舞或剧目片段表演40% |
在藏族、蒙古族、维吾尔族、回族、汉族、傣族、朝鲜族、土家族、苗族、壮族、黎族、瑶族等民族中任选一种民间舞组合或剧目片段,时间限定在3分钟以内,自带音乐CD(单曲单碟)。 |
3、考试评分要求
考试内容 |
评分要求 |
声乐 |
主要考察考生的声音条件、作品表现力、演唱技巧、乐感及作品的难度和完整性等。 |
钢琴 |
主要考察考生的演奏姿态、手型、音准、节奏、作品表现力、演奏技巧、乐感及作品的难度和完整性等。 |
古筝 |
主要考察考生的演奏姿态、手型、音准、节奏、作品表现力、演奏技巧、乐感及作品的难度和完整性等。 |
视唱 |
主要考察考生的音准、节奏、音乐感觉等。 |
练耳 |
主要考察考生听辨单音、自然音程、旋律音程、和声音程、大小三和弦原位及其转位、基本节奏与简单旋律等。 |
乐理 |
主要考察考生的音乐理论基础知识、记谱法常识等。 |
形象 |
主要考察考生的五官、形体、气质等。 |
舞蹈表演 |
主要考察考生的五官、外形条件、基本素质、技术技巧的掌握程度、艺术表现力、风格性等。 |
4、其他考试要求
①请考生严格按照准考证上规定时间参加考试,如未在规定时间候考,则视为弃考。练耳和乐理具体考试时间见考点公告。
②声乐、钢琴、古筝的初复试中,考生一律背谱演唱(演奏)。
③声乐考试时考点不提供现场钢琴伴奏,只能使用钢琴伴奏CD光碟(不能使用其他乐器、乐队伴奏CD)或清唱。
④舞蹈表演考试伴奏带应使用CD格式光碟,考试着装要求:1、基本功部分要求:男生着贴身背心、紧身短裤;女生上身着贴身体操服,下身着紧身裤袜。2、民间舞组合或剧目片段部分要求:男生、女生着课堂练功服,不允许穿舞台表演服装。
⑤考生须仔细检查CD光碟质量,一律单曲单碟。由于光碟本身质量问题造成的读碟困难影响考试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七、合格证发放办法
设有考点的省份,学校将根据下达各省的计划,按照考生复试的综合成绩从高到底划定合格线;未设考点的省份实行统一排名统一划定合格线。合格证发放比例不高于1:4。考生4月1日后登录学校招生网站查询专业考试成绩;对考试成绩达到分数线者,学校将邮寄专业考试合格通知单,非合格考生只网上公布成绩单。
八、录取原则及复查
1、音乐学(声乐)、音乐学(钢琴)和音乐学(古筝)专业录取原则:考生专业课考试成绩合格且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所在省录取控制分数线,全面考核,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采用统考成绩录取的省份,统考成绩不得低于专业课满分的80%。
2、舞蹈表演专业分男女生计划招生,其录取原则:考生专业课考试成绩合格,身高符合要求且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所在省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各省考生专业成绩分男女生从高到低排名录取。采用统考成绩录取的省份,统考成绩不得低于专业课满分的80%。
3、非美术类未做分省计划的省份按照所有取得校考合格证考生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排名录取。
4、若考生所在省级招办对艺术专业统考成绩有统一要求,则考生须达到相应要求。
5、新生入学后,学校组织全面复查。如发现不符合招生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原地区或单位。
学校地址:武汉市洪山区民族大道182号 邮政编码:430074
乘车路线:武汉市内乘538、572、583、586、590、810、811、739、732、733、901、907路公汽直达民族大道中南民族大学站(音乐舞蹈学院所在公交车站:民族大道当代学生公寓站)。
成绩、录取查询网址:http://zsb.scuec.edu.cn E-mail:zb@scuec.edu.cn
咨询电话:027—678427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