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录取原则及入学资格审查
1、艺术类专业均为文理兼收,不限制考生民族成份,不限制男女生比例。
2、考生须参加全国普通高考,且文化成绩须达到所在省(自治区)划定的艺术类普通本科批次资格线。专业成绩须达到相应的合格线:组织校考的省份,达到学校划定的专业合格线(对统考专业成绩做出了明确要求的省份,考生还须达到该省相应专业统考普通本科合格线);认可省统考的省份只需达到省统考本科合格线。
3、对专业和文化成绩双上线的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并参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依次择优录取。
综合成绩计算方式:音乐学、舞蹈学专业为专业成绩70%和文化成绩30%之和;广播电视编导专业为专业成绩40%和文化60%之和;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艺术设计专业为专业成绩60%和文化成绩40%之和。
4、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按照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录取的艺术类专业考生,入学后不得转入非艺术类专业学习。
5、入学资格审查
学校在新生入校三个月内进行学生入学资格审查,凡考试有舞弊行为或资格审查不合格者,视情节轻重予以相应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校 址:湖北省恩施市学院路39号 邮编:445000
电 话:(0718)8439097 18986868255 18986868256【学校招生办公室】
(0718)8439806 【艺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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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答疑:1592916840
九、专业介绍
(一)广播电视编导专业
1、培养目标:培养适应社会政治、经济、文化发展与民族地区文化传播的需要,具备广播电视节目策划、创作、制作等方面的专业知识,具备较高的政治水平、较深的文学修养、较强的艺术鉴赏与创作能力,掌握广播电视节目编导、制作等基本理论与技能,能在广播电影电视系统和文化部门从事广播电视节目编导、撰稿、编剧、制作、社教及文艺类节目主持等方面工作的广播电视艺术学科的应用型创新人才。
2、基本规格要求:主要学习广播电视艺术、文学、传播学等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受到广播电视节目编导、策划、制作等方面的基本训练,具备较强的观察、理解、概括、创编能力。
3、主要课程:传播学、电视艺术概论、戏剧艺术概论、中国戏曲、影视作品分析、视听语言、电视节目编辑与制作、色彩学、摄影技术、照明技术、电视节目策划、纪录片创作、广播电视节目主持等。
(二)音乐学
1、培养目标: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掌握音乐教育基础理论、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具有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一定教育教学研究能力,能在中、小、幼儿学校及社会文艺团体、文化机关等从事音乐教育教学、音乐表演与研究方面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本专业下设音乐教师教育、艺术幼儿教育、音乐表演三个专业限选方向。
2、基本规格要求:系统学习掌握从事学校音乐教育所必备的音乐基础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具有较高的文化素养、较强的艺术表现能力和综合实践能力。正确的认识和把握学校音乐课程的性质、价值和目标,学会运用符合音乐教育规律的教学方法和科学的教学评估原则、方法,具有音乐教育教学研究的基本能力。
3、主要课程:乐理与视唱练耳、中国音乐史与名作赏析、外国音乐史与名作赏析、艺术概论、多声部音乐分析、中国民族音乐、外国民族音乐、合唱与指挥、歌曲写作、计算机音乐软件基础、钢琴即兴伴奏、基础声乐、基础钢琴、基础器乐、舞蹈基训。
(三)舞蹈学
1、培养目标:培养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舞蹈专业人才的需要,掌握舞蹈基本技能、基本理论知识,具备较高思想、文化、专业以及舞蹈教学、编导、表演和理论研究能力,能在各级各类学校、党政、企事业单位和文化团体从事教学、编导、表演和理论研究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2、基本规格要求: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舞蹈教育方面的基本理论和舞蹈专业知识,得到舞蹈专业实践技能方面的基本训练,获得从事舞蹈教育的基本能力,具备一定的舞蹈教育研究能力。
3、主要课程:舞蹈艺术概论、舞蹈欣赏、中外舞蹈史、音乐作品赏析与视唱练耳、艺术概论、舞蹈音乐编辑、芭蕾舞基本训练、中国民族民间舞、剧目排练、中国古典舞基本训练、中国古典舞技术技巧、中国古典舞身韵、现代舞基本训练、舞蹈文献检索与论文写作。
(四)美术学
1、培养目标:培养适应社会需要,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掌握美术教育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具备实践能力、创新精神和一定的科研水平的美术工作者,能在学校、社会文化团体、艺术品公司等部门从事美术教育教学、美术创作与研究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2、基本规格要求:要求学生学习掌握美术学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和教育科学基本理论,具备良好的职业技能。能胜任学校美术和社会美术的教学、美术创作、应用性美术等工作,具有从事美术教育教学、艺术创作与实践以及应用性美术的综合素质与能力。具有现代教育观念、人文和科学精神,具有较高的文化素养与审美能力,文化、艺术视野广阔;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能力,对美术学科的前沿和发展动态有所了解,并能自主获取知识,有一定的创新能力。
3、主要课程:素描、色彩、艺术概论、中国美术史、外国美术史、构成基础、摄影基础、透视、艺用人体解剖、中国民间美术、教育学、教育心理学、陶艺基础、影像基础等。
(五)视觉传达设计
1、培养目标:本专业坚持科学素质教育与人文素质教育相统一,通识教育与专业教育并重,课堂教育与实践教学相结合的原则,培养适应社会需要,掌握视觉传达设计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专业技能,具有艺术人文修养和创新发展素质潜力,能在专业设计领域、企业、传播机构、设计教育相关院校、研究单位从事视觉传达方面的设计、教学、研究和管理工作的应用型创意人才。
2、基本规格要求:在综合知识结构方面,要求学生掌握已确定的专业知识外,应具有一定的文学素养,了解民族历史文化知识、具有一定的数学、物理知识和一定的外语水平,使设计具有理性的思维和逻辑思维,有广阔的事业和交流能力。在专业能力结构方面,注重创意、美学、技术表现三方面能力的培养。在专业素质结构方面,要求具有很强的创意能力、创意解说能力、文字表达功底和良好的社会沟通能力。专业下设平面艺术设计、包装造型设计、数字媒体艺术三个专业方向。
3、主要课程:中外设计艺术史、艺术概论、大众传播学、广告学、美学、消费心理学、公共关系学、图案、图形创意、文字设计、版式设计、包装材料与工艺、展示与陈设、网页设计、标志设计、品牌设计、数字插画艺术等。
(六)环境设计
1、培养目标:培养适应社会发展需要,掌握专业基础理论、相关学科领域理论知识与专业技能,具有创新能力和设计实践能力,能在高等艺术学校从事环境设计或教学、研究工作,在环境艺术设计机构从事居住空间设计、公共建筑室内设计、城市环境景观与社区环境景观设计、园林设计,并具有项目策划与经营管理、教学与科研工作能力的高素质环境艺术应用型和研究性人才。
2、基本规格要求:要求学生具有一定的设计创新思维意识,初步具备室内外环境设计能力,掌握室内外环境设计的程序与方法,能清晰表达设计思想,能在综合把握环境的功能、空间、材料、结构、外观、尺度、施工工艺和市场需求诸要素的基础上对环境进行合理的改进性设计和创新性设计。要求学生具备较强的空间表现能力,能用草图、图纸、模型、效果图和计算机图形技术生动、准确地表达设计意图,熟练掌握多种设计软件,熟悉材料及加工工艺。
3、主要课程:中外工艺美术史、建筑设计史、建筑设计方法学、设计素描、水彩风景写生、环境艺术速写、平面构成、色彩构成、立体构成、设计思维与创意、图形图像处理Photoshop、建筑制图与识图、计算机辅助设计CAD、手绘效果图、室内空间设计、装饰材料与构造、电脑效果图3DMAX 、庭院景观设计、模型设计与制作、施工图编制、消费心理学、设计管理、专业论文写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