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文化课考试
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均须参加由考生所在省(市、区)组织的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文化课统一考试。
七、专业课成绩公布与查询方式
校考专业课成绩将于2014年4月份在西北民族大学招生信息网上公布专业课成绩和分省分专业合格线(网址:http://dwzy.xbmu.edu.cn/zsxx);并对专业课合格的考生寄发《西北民族大学2014年艺术类招生专业课考试合格证》,合格证发放比例原则按照教育部规定执行。
八、录取原则
(一)艺术类各专业实行文理兼招,即艺术文、理科考生均可报考艺术类各专业。
(二)音乐类、舞蹈类专业除山东省按照校考专业成绩录取、舞蹈类专业在新疆使用新疆艺术学院校考专业成绩录取外,其他各省按照省统考(联考)成绩录取;美术类专业在黑龙江、河南、贵州、山东、新疆、辽宁、广西、山西、内蒙古、宁夏等省份按照校考专业成绩录取外,其他各省按照所在省统考成绩录取;广播电视编导、数字媒体艺术专业使用各省统考专业成绩录取。
(三)舞蹈学、舞蹈编导专业可招收有一定基础的普高毕业生和艺术中专毕业生,无身高限制;舞蹈表演专业考生必须是舞蹈中专毕业且身高男不低于1.70米,女不低于1.60米。
(四)根据生源和考生成绩情况,对所有专业和专业方向设置文化课和专业课录取最低控制线。报考我校各专业的考生,在专业课和文化课均达到录取最低控制线后,广播电视编导、数字媒体艺术专业按文化课成绩由高分至低分择优录取,其他艺术专业按专业课成绩由高分至低分择优录取。
(五)各专业只招收外语语种是英语的考生。
九、入学复查
学校在新生入学三个月内,按照有关规定对新生进行入学资格审查和专业复查。对于在招生录取各环节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考生,无论何时一经查出即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开除学籍。
十、收费标准
我校实行学分制收费,学分制学费由公共课学分学费和专业课学分学费组成。将学分学费折算为学年学费:艺术类各专业学费6900元/生·年;住宿费800~1200元/生·年(视学生公寓现状按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收取)。
我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对以我校名义进行招生录取工作的机构或个人,我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同时,我校除国家和省级招办规定的收费项目外,不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举报电话: 0931-2938300(西北民族大学招生办公室);0931-2938019(西北民族大学纪检监察部门)
十一、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西北新村1号
邮 编:730030
学校网址: http://www.xbmu.edu.cn
招生信息网:http://dwzy.xbmu.edu.cn/zsxx
E-mail:zsb@xbmu.edu.cn
联系电话(传真):0931-2938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