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条 工业设计、风景园林、艺术教育专业录取原则:
1、不进行专业测试(不需要网上报名和缴费)。按照高考文化成绩排序择优录取,只录取填报我校第一志愿并达到我校文化投档资格线的考生。录取填报批次为:提前批文理本科。
2、录取时根据第1专业志愿按照高考文化分排序择优录取。高考文化成绩总分相同时,按照英语和语文成绩相加后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第二十二条 录取时,对进档考生的高考文化考试成绩和专业考试成绩,按本章程第二十二条比例折算办法执行,根据政审体检情况,德、智、体、美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第二十三条 各专业类型的校考专业成绩与高考文化成绩比例折算办法如下:
1、绘画设计类:高考文化成绩占40%,专业成绩占60%。
2、书法类:高考文化成绩占60%,专业成绩占40%。
3、服装表演类:只考表演基础,不进行绘画基础测试。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我校投档分数线,按表演专业成绩排序录取。
4、美术理论类:专业作品审核合格后,按照高考文化分排序从高到低择优录取。高考文化成绩总分相同时,按照英语和语文成绩相加后依次录取。
5、无往届生与应届生限制,无男女比例限制,文理兼收。
第二十四条 根据绘画设计类招生计划数5%确定优录名额,文化成绩达到我校划定的高考投档资格线并符合录取的相关条件,可不受我校总分折算方式和英语、语文单科成绩要求的限定,优先录取。(书法类、服装表演类、美术理论类、工业设计、风景园林、艺术教育专业除外。)
第二十五条 对于各种增加分数或降低分数投档的考生,依照国家优录政策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 学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新生入学后,对新生进行身体健康状况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办理,予以转专业或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七条 学校录取的各类考生,经考生所在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审批同意以后,学校寄发录取通知书。
第二十八条 在国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学校将视各省考生的成绩情况,调节各省统考上线考生生源不平衡的问题。
新生入学及收费
第二十九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复查,并组织专业测试,复查不合格者,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取消入学资格,退回原籍。有严重违纪行为者,报生源地省考试院、省招生办备案,以后均不得报考我校任何学历层次的招生考试。
第三十条 在校生可参加湖北省武汉市南湖片区10校联合办学跨校辅修双学位,选修第二学位课程规定学分,获得相关院校的第二学位。南湖片区10校联合办学高校有:湖北美术学院、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中南民族大学、湖北工业大学、武汉工程大学、武汉纺织大学、湖北经济学院、湖北警官学院、武汉体育学院、湖北第二师范学院。
第三十一条 我校录取新生的学杂费及在校期间的待遇,均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新生奖学金、学院奖学金、勤工助学金、“昙华林之路”奖学金、“北村”奖学金、“马利”艺术奖、“凤凰”艺术奖、“红星宣纸”专业奖学金等多项奖助学金,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
招生监督
第三十二条 学校纪委对本校的招生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通信地址:武汉市江夏区藏龙岛科技园栗庙路6号(藏龙岛校区)
湖北美术学院纪委办公室
邮 编:430205
纪检监察电话:027-81317062(办公室)
湖北美术学院招生办公室(全日制本科)
通信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藏龙岛科技园栗庙路6号(藏龙岛校区)
学校网址:http://www.hifa.edu.cn/
邮 编:430205
咨询电话:027-81317222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 下午14:30-17:00
查分网址:请于4月20日后登录湖北美术学院官方网站招生就业专栏(http://zjc.hifa.edu.cn/)
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湖北美术学院2014年普通本科招生专业考试
考点设置及报名考试时间安排
城市 |
考点 |
地址 |
网上报名时间 |
现场确认时间 |
考试时间 |
北京 |
北京市电气工程学校 |
北京市朝阳区将台路4号 |
1月7日至 2月5日 |
2月9日至 2月10日 |
2月12日 |
长沙 |
中南林业科技大学 |
长沙市韶山南路498号 |
1月7日至 2月5日 |
2月9日至 2月10日 |
2月12日 |
青岛 |
青岛海大 学术交流中心 |
青岛市市南区红岛路8号(中国海洋大学鱼山路校区四校门) |
1月7日至 2月5日 |
2月9日至 2月10日 |
2月12日(绘画设计类、书法类)/ 2月13日(服装表演类) |
成都 |
成都市武侯高级中学 |
成都市武侯高级中学 |
1月7日至 2月5日 |
2月9日至 2月10日 |
2月12日 |
郑州 |
郑州铁路六中 (郑州市第106中学) |
郑州中原东路124号 |
1月7日至 2月5日 |
2月9日至 2月10日 |
2月12日 |
杭州 |
浙江理工大学 |
杭州下沙高教园区 |
1月7日至 2月5日 |
2月9日至 2月10日 |
2月12日 |
沈阳 |
鲁美附中 |
沈阳市东陵区望花中路146号 |
1月7日至 2月5日 |
2月9日至 2月10日 |
2月12日 |
广州 |
番禺区广州大学城外环西路168号 |
1月7日至 2月5日 |
2月9日至 2月10日 |
2月12日 |
|
南京 |
江苏城市职业学院 |
南京市江东北路399号 |
1月7日至 2月5日 |
2月9日至 2月10日 |
2月12日 |
西安 |
西安美术学院 |
1月7日至 2月5日 |
2月9日至 2月10日 |
2月12日 |
|
武汉 |
湖北美术学院 (藏龙岛校区) |
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藏龙岛科技园栗庙路6号(藏龙岛校区)校址见附图 |
1月7日至 2月5日 |
武汉考点非湖北籍考生确认时间2月14日 |
绘画设计类 专业考试时间: 2月17日至 2月19日 服装表演类、 书法类 专业考试时间: 2月21日 |
考生注意事项:
1. 湖北籍考生必须在武汉考点参加我校本科招生专业考试,不得在省外考点考试。根据湖南省、江苏省、河南省、广东省文件规定,凡报考我校的考生只可在我校于该省设置的考点报名确认并考试,请考生严格遵守此项规定,否则考试成绩均不予认可(服装表演专业除外)。
2. 2014年报考我校服装表演类考生需按规定时间在武汉点、青岛点现场确认,参加服装表演类(表演基础)专业考试。
3. 武汉考点考试时间:绘画设计类(中国画、绘画、公共艺术、动画、数字媒体艺术、雕塑、工艺美术、视觉传达设计、摄影、影视摄影与制作、环境艺术、服装与服饰设计、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产品设计专业及美术教育专业方向)为2月17日至2月19日;书法类及服装表演类为2月21日。
武汉考点考试地址:湖北美术学院藏龙岛校区。
4. 考试文具、画具自备,考生食宿、旅费一律自理。
5. 考生必须持第二代身份证、专业准考证原件参加专业考试。
6. 请考生在报名时注意我校各科目考试时间及考场具体安排(考试前一天务必查看考场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