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成绩公布、报送及管理
1.统考专业成绩的报送与查询
美术与设计学类、音乐学类、戏剧与影视学类和舞蹈学类全省统考专业成绩数据库由各统考考点负责于2014年1月20日前报送省招生办公室(网址:http://oa.gszs.cn )。
省招生办公室将于2014年1月中下旬在网站开通考生统考成绩查询功能(查询网址:http://www.gszs. cn )。
2.美术与设计学类统考合格证发放
全省美术与设计学类统考合格证由县(区)招生办负责打印盖章并发放给考生。
3.校考合格比例
校考合格标准由招生院校根据公布的招生章程中的要求确定。根据教育部文件按规定招生院校合格人数不得超过本校相应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的4倍。
4.校考专业合格成绩的报送与查询
各院校考生校考专业合格成绩信息报送时间为2014年4月10日至30日。成绩报送分数据库和纸质两种形式,数据库通过甘肃省招生信息管理系统网址报送,纸质需按省招生办公室系统提供的格式打印后,由学校招生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邮寄我办。未经省招生办公室网站审核通过,院校自行组织的校考专业合格成绩,我办一律不接收。
省招生办公室将于2014年5月上旬在网站开通考生校考成绩查询功能(查询网址:http://www.gsz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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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专业成绩的管理
省统考考点和校考院校要加强专业成绩的管理工作,仔细核对,确保专业成绩的准确、完整和规范。省招生办公室汇总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和校考成绩后将按照甘肃省招生信息管理办法进行严格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