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
我院按各专业方向的具体录取原则,对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进行德、智、体全面审核,择优录取。
系 别 |
专 业 名 称 |
录取原则 |
文学系 |
戏剧影视文学 |
文化考试成绩要求达到当年各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后,按专业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
广播电视编导 |
文化考试成绩要求达到当年各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后,按专业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
|
导演系 |
戏剧影视导演 |
文化考试成绩要求达到当年各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后,按专业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
表演系 |
表 演 |
文化考试成绩要求达到当年各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后,按专业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
录音艺术与技术系(因广东省组织音乐类统考,仅适用于山东省) |
录音艺术 |
文化考试成绩要求达到当年各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后,按专业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
摄影艺术与技术系 |
影视摄影与制作 |
文化考试成绩要求达到当年各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后,按专业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
我院2014年校考(全国)是要求考生参加北京电影学院的专业考试
考试地点:北京电影学院(北京海淀区西土城路4号)
凡生源所在省统考涉及到所在省与我院所设专业相对应的艺术统考的专业,考生必须参加相应专业的省统考,不需要再参加校考。
所在省与我院所设专业相对应的省统考未涉及的专业,必须参加校考。由于我院为艺术类独立院校,考生必须持有相对应专业的艺术类成绩才可报考我院。我院校考是要求考生参加北京电影学院专业考试。
我院专业考试与北京电影学院专业考试相对接的考试科目如下:
报考北京电影学院现代创意媒体学院的专业 |
参加在北京电影学院专业考试内容 |
戏剧影视文学 |
戏剧影视文学(电影创意与策划方向)或(电影剧作方向)任选一个方向均可 |
广播电视编导 |
|
戏剧影视导演 |
戏剧影视导演(电影导演方向) |
表演 |
表 演(表演创作方向) |
录音艺术 |
录音艺术(电影录音方向)、(音乐录音方向)、(电影音乐创作方向)、(数字媒体与游戏声音方向)任选一个方向均可 |
影视摄影与制作 |
影视摄影与制作电影制作方向(A类)、电影制作方向(B类) |
注:由于全国各省组织统(联)考专业科目多少与我院招生专业相对应的具体要求的不同,请考生向生源地(本省)招办咨询。承认我院校考成绩与否,由各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招办)决定。
我院校考的考试内容、考试具体时间完全与北京电影学院相同,考生可登录北京电影学院网站参加北京电影学院的网上报名同时在网站报名按钮下方点击北京电影学院现代创意媒体学院按钮,进入我院报名系统进行初步信息登记。若由特殊原因只在网上填报北京电影学院相关报名信息,未完成我院预报名信息登记的,也可在现场确认时进行现场登记补报。所有考试费用只一次性收取北京电影学院相关考试费用,我校单独报名将不收取任何费用。
网上报名时间:2014年1月6日起至1月16日止.逾期不再补报。
2014年北京电影学院(北京考点)不组织现场确认及现场报名,报考考生必须参加网上报名。
不论考生是否在网上填写过北京电影学院现代创意媒体学院的拟报名信息登记表,均需要在北京电影学院校考时填写北京电影学院现代创意媒体学院的纸介报名登记表。
各专业考试内容安排如下:
各专业的初试、复试、三试具体安排,请考生务必注意各系当日发布的通知及考场安排。
专业方向 |
考试时间 |
考试形式 |
考试内容 |
戏剧影视文学 电影创意与策划方向 |
2月9日上午 |
初试 |
笔试:电影艺术基础知识与综合素质(考生自备2B铅笔和橡皮) |
2月13日上午 |
复试 |
笔试:影片分析与写作 |
|
2月18日开始 |
三试 |
面试:考察考生对艺术和生活的感受以及语言表达能力 |
|
戏剧影视文学 电影剧作方向 |
2月10日上午 |
初试 |
笔试:电影艺术基础知识与综合素质(考生自备2B铅笔和橡皮) |
2月14日上午 |
复试 |
笔试:命题写作 |
|
2月19日开始 |
三试 |
面试:考察考生对艺术和生活的感受以及语言表达能力 |
|
戏剧影视导演 电影导演方向 |
2月9日下午 |
初试 |
笔试:社会、文化、艺术常识(考生自备2B铅笔和橡皮) |
2月13日开始 |
复试 |
面试:自由陈述 |
|
2月17日开始 |
三试 |
面试:美术(摄影)作品分析、音乐作品分析、故事构思 |
|
2月21日开始 |
四试 |
命题创作(自备签字笔)、创作问题讨论、表演 |
|
表 演 表演创作方向 |
2月9日开始 |
初试 |
1.朗诵(体裁:现代诗、散文、小说,限定3分钟以内) 2.即兴表演 |
以系里安排为 准 |
复试 |
1.声乐、形体综合会试 2.台词、表演综合会试 |
|
录音艺术 电影录音方向 |
2月11日上午 |
初试 |
笔试:声音听辩 |
2月15日上午 |
复试 |
笔试:声音分析 |
|
2月19日开始 |
三试 |
面试:演奏或演唱,专业素质考察,个人特长、作品展示 |
|
录音艺术 音乐录音方向 |
2月11日上午 |
初试 |
笔试:声音听辩 |
2月15日下午 |
复试 |
笔试:乐理基础 |
|
2月19日开始 |
三试 |
面试:演奏或演唱,专业素质考察,个人特长、作品展示 |
|
录音艺术 电影音乐创作方向 |
2月11日下午 |
初试 |
笔试:听写、电影音乐分析 |
2月15日下午 |
复试 |
笔试:乐理、旋律发展与写作 |
|
2月19日开始 |
三试 |
面试:演奏或演唱,专业素质考察,可提供个人作品 |
|
录音艺术、数字媒体与游戏声音方向 |
2月11日上午 |
初试 |
笔试:声音听辩 |
2月19日开始 |
复试 |
演奏或演唱,专业素质考察,个人特长、作品展示 |
|
影视摄影与制作 电影制作方向 (A类) |
2月10日下午 |
初试 |
笔试: 综合素质考察(文学艺术常识、历史、时政、社会常识等。考生自备2B铅笔和橡皮) |
2月14日全天 |
复试 |
1. 命题辩论(考生分组后抽题进行辩论,内容涉及艺术理论、时政、社会等方面) |
|
2月15日上午 |
2. 绘画或写作(考生可根据自身条件二选一) |
||
2月19日开始 |
三试 |
面试:专业素质考察 |
|
影视摄影与制作电影制作方向(B类) |
2月11日开始 |
面试 |
综合素质考察 |
各专业的初试、复试、三试具体安排,请考生务必注意北京电影学院各系当日发布的通知及考场安排。
考生注意事项:
1.考生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如持临时身份证的考生,须同时携带户口卡)和自行打印的《专业考试准考证》,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专业考试,证件不齐者不得进入考场。
2.报考录音专业的考生,除钢琴外,其他演奏乐器自备。演唱、演奏无需伴奏。
3.报考表演专业的考生,参加专业考试时:一律不许化妆;如遇考试时间与其他院校冲突,我校不予调整。进入复试参加专业考试时请自备形体练功服、平跟软底鞋且须参加专业体检(表演学院自行安排)。
4.考试纪律:报考我院的考生在参加专业考试过程中,须遵守国家高考考试纪律及北京电影学院考试规定,对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试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行为者,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北京电影学院本科招生考试考生须知》进行处理,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报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
我院校考成绩:
我院校考成绩均使用北京电影学院专业合格的成绩。
按教育部规定:我院各专业方向专业考试合格人数的确定,不超过招生计划的4倍。考生可于2014年4月后,通过我院www.bfamcmc.edu.cn网站查看“专业考试合格榜”的具体发榜时间。
特别提示: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在填报高考志愿时,一定要填写北京电影学院现代创意媒体学院全称,所报专业代码以本省招生办公室公布的代码为准(填报高考志愿代码为各省自行编制)。有问题请考生向所在省招办咨询。
六、录取
(一)我院为独立学院,考生在高考报名时,须单独填报北京电影学院现代创意媒体学院志愿,只填报北京电影学院志愿未填报北京电影学院现代创意媒体学院的考生,我校无法录取。
1.考生须参加所在省与我院所设专业相对应的艺术统(联)考,并取得合格成绩,文化考试成绩须达到所在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进行德、智、体全面审核后,按各专业的具体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2.考生所在省未设与我院所设专业相对应的艺术统(联)考,考生须参加我院组织的专业考试并取得合格成绩,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所在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即可填报我院志愿,择优录取。
(二)各专业录取原则
1.按专业成绩排序录取
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导演、表演、摄影、影视摄影与制作、戏剧影视美术设计、绘画、录音艺术、动画专业文化考试成绩要求达到当年各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文化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后,按专业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2.专业成绩合格,按文化成绩排序录取。
数字媒体艺术专业要求专业考试成绩合格后,文化成绩要求达到当年各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后,按文化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3. 按文化成绩排序录取
公共事业管理和文化产业管理专业为非艺术类专业,按普通文理类招生,我院按各省规定的文化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以文化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4.对于中西部地区,我院尊重省(自治区)的录取原则。
各省统考或联考专业与我院相应的专业可参照各省公布的艺术类统考专业,或致电我院招生办公室咨询。
七、学籍管理规定、毕业证书及就业
1.我院实行新生入学三个月复查制度,被录取入学的学生,入学三个月要对新生的德、智、体三方面的复查,合格者办理正式学籍;不合格者(如发现有伪造学历、隐瞒病史、考试作弊行为等不符合招生条件者)取消学习资格,退回生源所在地。
2.学院实行奖学金、勤工助学等制度。
3.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考试成绩合格,取得毕业资格者均颁发国家教育部统一印制盖有北京电影学院现代创意媒体学院公章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并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对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北京电影学院现代创意媒体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4.毕业生就业遵循市场导向,政府调控,学校推荐,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自主就业的原则。主要流向各类影视单位、各类型电影(电视剧)剧组、动画游戏制作企业、各大电视台、电台、文化艺术团体、报社、杂志社以及各大网站等。
八、 其它
1.新生入学进行体检,对患有疾病的新生,经院指定医疗单位诊断不宜在校学习,但短期治疗可达到国家规定的入学体检标准者,经学校批准暂不予注册,保留入学资格一年。
2.新生入学后外语一律学习英语。
九、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山东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金沙滩路689号 邮政编码:266520
北京电影学院现代创意媒体学院招生办公室
招生咨询QQ群:222786347 咨询电话:0532-86703000、86936825
电子邮箱: 1981788435@qq.com
学院网址: www.bfamcmc.edu.cn
北京电影学院现代创意媒体学院招生办公室
2013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