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概况
广西师范学院坐落于广西壮族自治区首府南宁市,前身为创办于1953年的广西教师进修学院,1978年经教育部批准,成为一所地方性本科高等师范院校,1998年被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为硕士学位授权单位,2002年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2008年以优秀等级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
学校现有明秀、长岗、五合三个校区,土地面积1600多亩,校舍面积33.6万平方米,教学仪器设备总值14000多万元,馆藏图书277万多册。设有17个二级学院,4个公共教学机构,43个科学研究机构和1所附属实验学校,合作举办1所独立学院。现有各类学生约30000人,其中全日制在校本专科生12700多人,全日制硕士生1000多人,成人高等教育学生15000多人,各类长短期留学生500多人。有教职工1200多人,其中专任教师800多人,教师中具有正高职称的130多人,具有博士学位的150多人。
学校拥有11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43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3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60个普通本科专业,涵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理学、工学、历史学、管理学、艺术学等10个学科门类。拥有4个教育部高等学校特色专业建设点、1个省部共建教育部重点建设实验室、1个自治区重点实验室,8个广西重点学科、4个广西高校重点实验室、3个广西高校人才小高地创新团队等,是自治区首批立项建设特色高校之一,也是教育部批准的可以接受外国留学生和港、澳、台学生的院校之一。
学校现有音乐学、舞蹈学、美术学、美术学(书法教育)、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动画、播音与主持艺术、播音与主持艺术(空中乘务方向)、戏剧影视文学共11个艺术类本科专业(含方向),艺术类在校学生1800多人;艺术类师资力量较强,专业结构合理,现有艺术类专任教师近100人,其中具有高级职称教师30多人,聘请复旦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传媒大学及广西大学的兼职教授和客座教授等共8人。
学校重视艺术类专业的建设和发展,教育教学设施齐备。拥有美术教学楼、音乐教学楼、舞蹈教学楼和多媒体音乐教室、音乐制作室、多功能厅、数码钢琴教室、电脑作曲教室、舞蹈演练厅、琴房、非线性编辑机工作站、报纸编辑实验室、摄影摄像实验室、广告设计与制作实验室、电视演播室、美术作品展示厅、电脑美术教室、影视动画工作室、民族工艺及服装设计工作室、视觉传达工作室、环境设计工作室、手工艺作品设计与制作实验室、新媒体艺术工作室等教学设施设备,完善的教学设施设备为专业教学提供了有力保证。
学校艺术教育师资队伍专业水平突出,参加国家和自治区艺术大赛获得多项高等级奖项。我校教师曾随国家文化部到维也纳金色大厅参加2005年新春音乐会,书法作品曾获第三届中国书法兰亭奖和第六届广西文艺创作铜鼓奖等。学校重视艺术实践教学,专业教学质量不断提升,积极组织学生参加校内外艺术实践活动并获得优异成绩。多年来,学校学生礼仪队一直承担“中国—东盟博览会”迎接各国领导人的礼仪接待任务;音乐和舞蹈专业学生为南宁国际民歌艺术节的多位著名歌唱家担任伴舞表演,并在第二届全国大学生艺术展演中获得一、二等奖;美术和设计类专业学生在全国、广西各种展赛中屡获奖项。例如2012年,设计专业11级学生宋明辉在第七届国际大学生环保漫画·插图大赛(共设金奖一名,银奖二名,铜奖三名)中荣获铜奖。
一、招生对象与条件
1. 符合教育部和考生所在省份有关本年度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报考规定的考生。
2. 音乐学、舞蹈学专业要求女生身高158cm以上,男生身高168cm以上。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要求女生身高160cm以上,男生身高170cm以上,五官端正、形象较好、身材匀称、口齿清晰。播音与主持艺术(空中乘务方向)专业要求五官端正、身材匀称、身体裸露部位无明显疤痕;男生身高175cm~185cm,女生身高162cm~173cm;年龄不超过二十周岁,即1994年7月1日以后出生。美术和设计学类专业要求考生具备较好的绘画基础,有一定的专业写生与创作能力,无色盲、色弱。
二、招生计划
招生专业 |
招生省份及计划数(人) |
招生层次、科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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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 |
山西 |
山东 |
湖南 |
江西 |
江苏 |
安徽 |
广东 |
甘肃 |
外省合计 |
广西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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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学 |
15 |
10 |
10 |
15 |
|
15 |
12 |
16 |
15 |
108 |
12 |
120 |
本科,文理兼招 |
舞蹈学 |
4 |
10 |
|
7 |
|
7 |
|
|
|
28 |
12 |
40 |
本科,外省文理兼招,广西招“文史+舞蹈学”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13 |
|
|
13 |
|
6 |
9 |
|
|
41 |
9 |
50 |
本科,文理兼招 |
播音与主持艺术 (空中乘务方向) |
25 |
|
|
|
|
|
|
|
15 |
40 |
110 |
150 |
本科,文理兼招 |
戏剧影视文学 |
9 |
|
|
15 |
|
10 |
11 |
|
|
45 |
5 |
50 |
本科,外省文理兼招,广西招“文史+广播电视编导” |
美术学 |
12 |
14 |
18 |
|
12 |
10 |
12 |
10 |
17 |
105 |
5 |
110 |
本科,文理兼招 |
视觉传达设计 |
4 |
4 |
5 |
|
3 |
3 |
3 |
2 |
4 |
28 |
2 |
30 |
本科,文理兼招 |
环境设计 |
4 |
4 |
5 |
|
3 |
3 |
2 |
3 |
4 |
28 |
2 |
30 |
本科,文理兼招 |
服装与服饰设计 |
4 |
4 |
5 |
|
3 |
3 |
3 |
3 |
3 |
28 |
2 |
30 |
本科,文理兼招 |
动画 |
2 |
4 |
2 |
|
2 |
2 |
2 |
2 |
2 |
18 |
2 |
20 |
本科,文理兼招 |
合计 |
92 |
50 |
45 |
50 |
23 |
59 |
54 |
36 |
60 |
469 |
161 |
630 |
|
注:1. 专业(方向)招生计划以各省(市、区)教育考试院公布的为准。2. 我校本科生学费按学分收费,播音与主持艺术(空中乘务方向)专业9988元/生·学年,其他艺术学类专业12000元/生·学年,最终收费标准按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执行。学生需按学年预交学费,待修完所学课程后,按实际所修学分数、收费标准进行结算,多还少补。
三、报考办法
1. 面向广西招生:广西区内考生(报考播音与主持艺术(空中乘务方向)除外)以全区艺术统考成绩作为录取依据,我校不再单独组织考试。报考播音与主持艺术(空中乘务方向)的考生,取得全区艺术统考合格成绩并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测试(含面试和体检),以专业测试成绩作为录取依据。
2. 面向外省招生:2014年我校将面向9个外省招收艺术类专业学生。报考我校的广东省美术类和音乐类专业的考生,不需进行校考,以广东省统考成绩作为录取依据;报考我校的湖南、山东、江西、河南、江苏、安徽、山西和甘肃等8省考生需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播音与主持艺术(空中乘务方向)专业除外),以我校校考成绩作为录取依据。其中报考我校播音与主持艺术(空中乘务方向)专业的外省考生,不需进行校考,甘肃省考生以西北师范大学校考成绩作为录取依据,河南省考生以本省艺术统考成绩作为录取依据。
3. 考生本人凭居民身份证(或其它有效证件)、艺术专业高考考试准考证到我校所设的考点现场报名和考试。
4. 如生源所在省招生政策有特殊规定则按该省相关政策执行。
四、报名、考试时间安排表
省份 |
考试专业(类别) |
报名时间 |
考试时间 |
考点名称 |
河南 |
音乐学、舞蹈学、播音与主持艺术、戏剧影视文学、美术和设计学类 |
1月17-18日 |
1月19日 |
中原工学院(北校区) |
播音与主持艺术(空中乘务方向) |
不进行校考,以河南省统考成绩作为录取依据 |
|||
甘肃 |
音乐学、美术和设计学类 |
2月7-8日 |
2月10日 |
兰州城市学院(培黎校区) |
播音与主持艺术(空中乘务方向) |
不进行校考,以西北师范大学校考成绩作为录取依据 |
|||
山西 |
音乐学、舞蹈学 |
2月18-19日 |
2月20日 |
山西艺术职业学院 |
美术和设计学类 |
2月21日 |
太原师范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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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 |
音乐学 |
2月8-9日 |
2月10日 |
淄博第十七中学 |
美术和设计学类 |
山东理工大学(西校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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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 |
美术和设计学类 |
1月23-24日 |
1月25日 |
江苏城市职业学院(应天校区) |
音乐学、舞蹈学、播音与主持艺术、戏剧影视文学 |
1月24-25日 |
1月26日 |
南京师范大学(音乐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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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 |
音乐学、舞蹈学 |
2月14-15日 |
2月16日 |
湖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 |
戏剧影视文学 |
2月13-14日 |
2月15日 |
湖南师范大学(新闻传播学院) |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2月15-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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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 |
美术和设计学类 |
2月16-17日 |
2月18日 |
南昌工学院 |
安徽 |
戏剧影视文学、美术和设计学类 |
2月12-13日 |
2月14日 |
安徽艺术职业学院 |
音乐学、播音与主持艺术 |
2月14-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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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 |
音乐学、美术和设计学类 |
不进行校考,以广东省统考成绩作为录取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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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 |
播音与主持艺术(空中乘务方向) |
1月16-17日 |
1月18日考试,19日体检 |
广西师范学院(明秀校区) |
音乐学、舞蹈学、播音与主持艺术、戏剧影视文学、美术和设计学类 |
不进行校考,以广西统考成绩作为录取依据 |
五、专业考试
1. 音乐学专业(总分200分)
①演唱或演奏(演唱或演奏的曲谱自备,满分150分);
②视唱(满分50分)。
2. 美术和设计学类(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动画)专业(总分200分)
①素描(满分100分,考试时间150分钟);
②色彩(满分100分,考试时间150分钟)。
(注:美术和设计学类5个专业在省外同一省统考相同试题,我校在同一省的美术和设计学类单考成绩对5个专业均有效,在同一省的校考排名以及合格证发放均按照美术和设计学类5个专业在同一省的总和计算。美术和设计学类考生在指定考点报名时,报其中任意一个专业均可,专业的最终确定以高考填报我校专业志愿为准。)
3.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总分200分)
①自备材料朗读(满分40分);
②指定稿件播读(满分60分);
③命题即兴评述(满分100分)。
4.舞蹈学专业(总分200分)
①舞蹈(成品舞,满分100分):民族舞、古典舞、现代舞三选一(自备音乐,时间2分钟);
②基础科目(基本功,满分100分):软开度和技术技巧展示(时间1分钟)。
5.播音与主持艺术(空中乘务方向)专业(仅限于广西考生,总分600分)
①专业考试包括面试(初试、复试)和体检;
②面试内容包括(限复试者):形体五官、风度举止、动作反应、普通话表达能力、才艺展示等,面试成绩满分600分;
③考生面试合格后,按照中国民航标准进行专业体检。
6.戏剧影视文学专业(总分200分)
①文学写作(满分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
②影视评论(满分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
六、专业考试成绩查询
根据招生计划数,按专业成绩总分划定合格线。考生从2014年4月15日起,可通过我校招生信息网(http://www2.gxtc.edu.cn/zsxxw/)查询合格考生名单和专业考试成绩。
七、合格证发放
严格按教育部规定以不超过1:4的比例发放合格证。
八、文化考试
考生凭专业考试合格证在户口所在地报名参加全国高等学校文史类或理工类的统一考试。
九、录取原则
符合教育部和考生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部门关于艺术类专业的投档规定,政治思想品德考核、体检及专业课考试成绩合格、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艺术类本科控制分数线者,参照其志愿,投档到我校后:
(1)美术和设计学类、音乐学、舞蹈学专业录取原则: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主科考试成绩高的考生。在专业分和主科分都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外语成绩高的考生。
(2)播音与主持艺术、播音与主持艺术(空中乘务方向)专业录取原则:按综合分〔综合分=专业分(按比例折合成百分制)×50%+文化分(按比例折合成百分制)×50%〕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分数相同者,按外语成绩高低进行录取。
(3)戏剧影视文学专业录取原则:按综合分〔综合分=专业分(按比例折合成百分制)×40%+文化分(按比例折合成百分制)×60%〕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新生入学三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凡不符合录取规定及弄虚作假者,取消其入学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