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师范大学数理学院下设:数学系、物理系、教育技术系、数字传媒艺术系、数字传媒艺术中心和计算中心等六个面向专业和全校的教学和技术服务单位;设有数学研究所、动力系统研究中心、数学认知研究所、应用物理研究所等多个研究机构;拥有上海高校计算科学E-研究院、科学计算上海高校重点实验室(配有高性能科学计算机群系统)、上海市星系与宇宙半解析研究重点实验室、光电材料与器件校级重点实验室等学科平台;建有现代教育技术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含11个实验室)以及多个用于物理专业和公共大学物理及计算机应用基础教学的实验室。现有1个博士后流动站和1个一级学科博士点(数学)、7个硕士点、7个本科专业。
学院通过引进与培养相结合,师资队伍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具有一支较高学术水平、年龄与知识结构合理、敢于创新并充满活力的优秀教学和研究队伍。数学与物理学科有教授22人(含5位二级教授),数学学科有博士生导师13人,物理学科有上海市“东方学者”讲座教授1人。多位教授是国内外著名学者和专家,多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在学院近180位教职工中具有副高职称以上的教师78人, 具有博士学位的专任教师85人。具有博士和硕士学位的教师已占全体教师的近60%。在校本科学生1300多名,各类研究生460多名。
近五年来,学院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近50项、部委和上海市级科研项目和人才计划项目近30项、上海市教委科研创新项目40余项。每年在国内外刊物发表学术论文200余篇,其中SCI/EI源期刊论文120篇左右。获省市级科技进步奖二等奖和三等奖各1项,获上海市自然科学奖二等奖2项、三等奖1项,获中国电视“金鹰奖”三等奖1项、中国电视纪录片学术奖“十优”奖1项。学院与美国、英国、德国、斯洛文尼亚、日本、加拿大、新西兰、新加坡等国家和台湾、香港等地区建立了广泛的学术交流和合作关系,每年来学院访问和讲学的国内外著名学者超过60余人次,学院教师出访达30余人次。学院教师在科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等出版专著与教材多部。
一、专业简介
数字媒体艺术:本专业依托上海师范大学综合性大学的办学优势及人文环境,拓展“技术+艺术”的办学特色,注重实际技能训练,以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旨在培养中国数字传媒领域优秀人才。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IT技术、艺术与美学、平面设计、Flash和三维动画、微视频编创、从而掌握数字技术在新媒体艺术领域和移动多媒体艺术领域中的应用原理、基本知识与操作技能,并通过系统的创作训练,获得实践经验,可在全国媒体行业系统和文化部门从事平面数字媒体、动态媒体艺术、影视特效制作等工作。
开设的主要专业课程:数字媒体艺术概论、视觉传达基础、设计与美学基础、数码摄影与图象技术、数字画面艺术、数字图形设计、平面动画、三维动画、摄录像艺术、录音与音响艺术、影视编辑艺术、影视特效、微视频编创、网络与通信技术基础等。
二、招生专业、人数和收费标准
专业名称 |
学制 |
招生地区及人数 |
学费 (元/年)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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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 |
江苏 |
浙江 |
安徽 |
山东 |
江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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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媒体艺术 |
四年 |
10 |
5 |
4 |
4 |
8 |
2 |
10000 |
|
备注:招生人数以各省市普通高校招生专业目录公布人数为准
三、录取原则
(一)考生须参加各省、市美术类专业统考,取得美术本科专业报考资格,并参加2014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文化考试,达到规定的艺术类专业本科录取的最低控制线。
(二)体检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等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还须无色弱、色盲,近视不得高于800度。
(三)原则上采用各省美术类专业规定的录取原则录取,如个别省市未规定具体录取原则,则参照上海的录取原则录取。
(四)上海、山东的具体录取原则:
1、以美术统考成绩之和作为专业成绩。
2、按专业成绩和高考文化成绩加权后各占50%的办法计算折算总分,按折算总分(不分文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公式如下):
折算总分 =( |
专业成绩 |
×50% + |
高考文化成绩 |
×50%)×1000 |
专业满分 |
高考文化满分 |
四、联系地址:上海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上海市桂林路100号)邮政编码:200234
学校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64322695 数理学院咨询电话:64321103 64322387
学校招办网址:http://ssdzsb.shnu.edu.cn声讯查分电话:021—168623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