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专业和名额
专 业 |
专业方向 |
报考科类 |
学制 |
统招计划 |
考试科目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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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法学 |
书法学 |
艺术文 |
四年 |
20 |
①楷书、行书(2小时) |
每分满分均为100分,其中①②为临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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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画 |
中国画 |
艺术文 |
四年 |
45 |
素描半身像(3小时) |
素描半身像15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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雕塑 |
雕塑 |
文理兼招 |
五年 |
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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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画 |
版画 |
艺术文 |
四年 |
45 |
素描半身像(3小时) |
素描半身像12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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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彩 |
艺术文 |
四年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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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画 |
艺术文 |
四年 |
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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摄影 |
摄影 |
艺术文 |
四年 |
60 |
创意色彩(静物) |
创意色彩(静物)1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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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视摄影与制作 |
影视摄影与制作 |
艺术文 |
四年 |
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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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设计 |
环境艺术设计 |
文理兼招 |
四年 |
100 |
素描半身像(3小时) |
素描半身像7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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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规划与设计 |
文理兼招 |
四年 |
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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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装与服饰设计 |
服装艺术设计 |
文理兼招 |
四年 |
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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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设计 |
染织艺术设计 |
文理兼招 |
四年 |
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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纤维艺术设计 |
文理兼招 |
四年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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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设计 |
文理兼招 |
四年 |
1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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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术学 |
美术史论 |
艺术文 |
四年 |
30 |
报名时须提交本人撰写的美术作品赏析文章一篇(任选一幅古今中外美术作品,并附该作品4寸照片一张),字数1500字左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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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传播与管理 |
艺术文 |
四年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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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画 |
动画 |
文理兼招 |
四年 |
275 |
创意写生 |
创意写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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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觉传达设计 |
视觉传达设计 |
文理兼招 |
四年 |
4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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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艺美术 |
文理兼招 |
四年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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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媒体艺术 |
文理兼招 |
四年 |
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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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装与服饰设计 |
服装设计、服装制板(中日合作办学) |
文理兼招 |
四年 |
120 |
创意设计(3小时) |
创意设计100分 |
备注:
1、招生计划最后以辽宁省下达计划为准。
2、实行一档多投、平行检索志愿录取省份的考生只能报考我院书法、美术史论和文化传播与管理专业方向。
3、考试期间考生食宿自理,画板、画架等用品自备,我院提供凳子。
4、考试工具要求:素描、速写限铅笔或炭笔;色彩、创意设计限水彩或水粉。
5、考试具体时间见本院招生办通知,如考生过多,时间顺延。
录取办法
我院按考生文化课高考原始分计算,外省文化课高考总分不足750分,按折合后的750分计算。在文化课成绩达到我院要求的基础上,对考生的品德素质、身体状况考核合格后择优录取。
中国画、版画、水彩、油画、雕塑专业方向的文化课总分最低控制线350分,外语单科分数线为65分,按专业成绩择优录取。
书法学、摄影、影视摄影与制作、环境艺术设计、城市规划与设计、服装艺术设计、工业设计、染织艺术设计、纤维艺术设计、视觉传达设计、动画、工艺美术、数字媒体艺术专业方向文化课总分最低控制线350分,外语单科分数线为65分,按专业课成绩80%与文化课成绩20%的综合分择优录取。
美术史论和文化传播与管理专业方向文化课总分最低控制线350分,外语单科分数线为65分,语文单科分数线为90分,按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
中日合作办学的服装设计、服装制板专业文化课总分最低控制线380分,不设外语单科分数线,按专业课成绩乘以3再加上文化课成绩的综合分择优录取。
录取时依据分数优先原则,按照考生报考我院专业加试时的志愿顺序录取(单独报考中日合作办学的服装设计、服装制板专业按照志愿优先原则依据成绩录取,兼报中日合作办学的服装设计、服装制板专业按照考生报考我院专业加试时的志愿顺序依据成绩录取)。
各专业方向成绩排名第一的辽宁省考生、外省考生文化课总分最低控制线可降5分或外语单科分数线降5分参加排队录取(不包括美术史论、文化传播与管理专业方向)。
文理兼招的专业方向按照成绩统一排名录取。
录取过程中如果出现并列情况:
书法学、中国画、版画、水彩、油画、雕塑、摄影、影视摄影与制作专业录取文化课总分高的考生;
环境艺术设计、城市规划与设计、服装艺术设计、工业设计、染织艺术设计、纤维艺术设计、视觉传达设计、动画、工艺美术、数字媒体艺术、中日合作办学的服装设计、服装制板专业方向录取专业课总分高的考生;
美术史论与文化传播与管理专业方向录取美术作品赏析论文成绩高的考生。
凡被录取的新生, 本院于七月份发放录取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