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美术学院成立于1949年,是我国创建最早的八大美院之一。学院面向全国招生,文、理兼收,欢迎广大有志从事美术事业的考生报考西安美术学院。
一、招生专业、办学层次、学制及招生计划:
专业名称 (国标代码) |
层次 |
学制 |
计划 |
考试科目 |
专业院系 |
备注 |
艺术史论 (130101) |
本科 |
4年 |
20 |
|
史论系 |
1、报考“艺术史论专业、美术学专业、艺术设计学专业”的考生,不参加我院组织的专业课考试。报名方法必须在我院网上报名系统中完成,网上报名方法请参照本简章第三条报名方法执行,在现场确认时必须交验审查资料, 2、报考书法学专业的考生报考点只能选择西安考点。 3、此表中招生名额为拟定名额(高职专科名额只针对聋哑考生招生,招生简章另见2014年特殊教育招生简章。),实际招生计划以国家教育部核定下达计划为准。报考特殊教育的聋哑考生必须参加2014年各省、市文化课考试报名(填报志愿必须填写为高职)。 4、报考音乐学专业的考生另见音乐类招生简章。 |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 (130307) |
本科 |
4年 |
30 |
素描(速写)、色彩 |
影视动画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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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画 (130310) |
本科 |
4年 |
30 |
素描( 速写)、色彩 |
影视动画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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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术学 (130401) |
本科 |
4年 |
20 |
|
史论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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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画 (130402) |
本科 |
4年 |
320 |
素描(速写)、色彩 |
油画系、版画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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雕塑 (130403) |
本科 |
5年 |
30 |
素描( 速写)、色彩 |
雕塑系 |
|
摄影 (130404) |
本科 |
4年 |
60 |
素描(速写)、色彩 |
影视动画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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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法学 (130405T) |
本科 |
4年 |
10 |
笔答、专业创作 |
国画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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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画 (130406T) |
本科 |
4年 |
60 |
素描(速写)、色彩 |
国画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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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设计学 (130501) |
本科 |
4年 |
20 |
|
史论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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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觉传达设计 (130502) |
本科 |
4年 |
120 |
素描(速写)、色彩 |
设计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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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设计 (130503) |
本科 |
4年 |
180 |
素描(速写)、色彩 |
环艺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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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设计 (130504) |
本科 |
4年 |
60 |
素描(速写)、色彩 |
设计系 |
|
服装与服饰设计 (130505_A) |
本科 |
4年 |
90 |
素描(速写)、色彩 |
服装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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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艺术 (130506) |
本科 |
4年 |
90 |
素描(速写)、色彩 |
工艺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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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艺美术 (130507) |
本科 |
4年 |
60 |
素描(速写)、色彩 |
工艺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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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媒体艺术 |
本科 |
4年 |
30 |
素描(速写)、色彩 |
影视动画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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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与科技 (130509T) |
本科 |
4年 |
60 |
素描(速写)、色彩 |
设计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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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设计 (670101) |
大专 (高职) |
3年 |
30(特殊教育) |
素描(速写)、色彩 |
环艺系 |
二、报考条件:
1、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报名: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有一定美术基础;
(3)身体健康,无色盲、色弱;
(4)军队战士经军区政治部批准后可以报考;
(5)省级美术专业统考合格者(未组织专业统考的省份及省统考未涉及的专业除外)。
2、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4)被高等学校开除学籍或勒令退学不满一年者(从被处分之日起,到报名开始之日止)。
3、华侨、港、澳地区、台湾省考生和外国留学生报考我院,请致电我院国际交流处,电话:029—88214243。
三、报名方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方式)
1、网上报名:
开始时间:2013年12月20日每天6:00—23:00
截止时间:各考点现场确认时间前一日18:00(请尽早上网登录,避免高峰时段网络堵塞,逾期不再补报。)
考生需登录美术高考网(http://baoming.mei-shu.cn)进行网上报名,考生必须按要求进行网上报名并且认真核对报考信息,现场确认时我院不做任何信息更改,同时不再接受未进行网上报名的考生。
2、现场确认:(1)网上报名后考生需到报名现场进行信息确认(不允许代报);
(2)现场确认时,考生需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本人所在省市美术类统考合格证(未涉及美术类统考或美术类统考成绩未公布的省市,持艺术类专业报考证)原件及复印件和我院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核对,考生确认本人网报信息并且交验上述身份证明的复印件。
3、考生现场确认合格后发放“西安美术学院美术类专业准考证”方可参加专业考试。
4、每一位考生都必须保证报名时所提交的报考信息和证件真实、准确,如有错填、漏填虚假信息和作假行为,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5、太原考点、南昌考点、武汉考点、郑州考点、潍坊考点、福建考点的本省考生无须参加网报。其它省考生如在以上所述考点参加我院专业考试(郑州考点、福建考点不接收省外考生报考),需在该考点现场采集信息。
6、凡在湖北考点参加考试的考生按指定时间进行网报,勿须现场确认,在网上报名结束后按时间要求网上打印准考证。考生报名步骤:登陆湖北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http://www.hbea.edu.cn/)点击“湖北省2014年外省普通高校艺术专业在鄂招生考试考生网报系统”,按要求填报个人信息。
7、填写志愿: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填报高考志愿只能按参加我院组织的专业考试时所报第一志愿专业名称填写(专业代码按照考生所在省公布代码为准);
注:不可兼报专业:艺术史论、美术学、艺术设计学、书法学、雕塑;
可兼报专业:设计类: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动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公共艺术、工艺美术、数字媒体艺术、艺术与科技;
可兼报专业:绘画类:绘画、摄影、中国画。
四、考试办法:
1、专业考试:
考 点 |
现场确认时间(2014年) |
考试时间(2014年) |
地 址 |
咨询电话 |
广西师范大学 |
1月12日—13日 |
1月15日—16日 |
广西桂林育才路15号广西师范大学 |
0773-5818532 |
北京城市学院 |
1月12日—13日 |
1月15日—16日 |
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中路269号 |
010-62321818 |
湖北省教育考试院标准化考场 |
1月18日-19日(网上报名) |
1月23日—24日 |
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杨汊湖馨苑小区标准化考场 |
027-85620977、85620979-8105 |
郑州市第106中学 |
1月20日—21日 |
1月23日—24日 |
河南省郑州市中原东路124号 |
0371-68354129 |
江苏城市职业学院(应天小区) |
1月20日—21日 |
1月23日—24日 |
南京市建邺区应天大街832号 |
025-86265381、86265404 |
兰州艺术学院 |
1月20日—21日 |
1月23日—24日 |
兰州市城关区嘉峪关北路5号 |
09318651485 |
杭州师范大学 |
1月20日—21日 |
1月23日—24日 |
杭州师范大学文一路校区文一路222号 |
0571-28865193、28861193 |
武侯高级中学 |
1月20日—21日 |
1月23日—24日 |
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簇桥文胜路一号 |
028-85014004,85014308 |
福建师范大学 |
2月5日—7日 |
2月8日—2月9日 |
福建师范大学苍山校区 |
0591-22868096 |
南昌大学 |
2月6日—7日 |
2月8日—2月9日 |
江西省南昌市南京东路235号 |
0791-88305092 |
鲁迅美术学院附属中等美术学校 |
2月10日—11日 |
2月13日—14日 |
沈阳市大东区望花中街146号 |
024-88269590 |
潍坊市招办 |
2月11日—12日 |
2月14日—15日 |
潍坊市富华国际展览中心 |
0536-8271777 |
太原师范学院 |
2月11日—12日 |
2月14日—15日 |
山西省太原市南内环街189号 |
0351-2279588 |
深圳行知职业技校 |
2月12日—13日 |
2月15日 |
广东省深圳市深南东路、北斗路20号 |
0755-25114678、25105824 |
西安美术学院 |
2月19日—20日 |
2月22日—23日 |
陕西省西安市含光南路100号 |
029-88222342、88247882 |
(1)考点安排:(江苏籍考生报考音乐学专业可选择我院在其他省所设音乐类专业考点报名考试,具体考点及考试时间详见西安美术学院音乐类招生简章,书法类专业可选择西安考点参加专业考试,其它专业只能在江苏省考点参加我院组织的专业考试,在其它考点参加专业考试者考试成绩无效。)
(2)郑州考点、福建考点不接收省外考生报考。
(2)考生持“西安美术学院专业准考证”及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专业考试。考试所需的画板(不小于4开纸)、颜色、水盒、画笔等画具全部自备。
(3)专业考试成绩将于4月中旬在(http://cj.mei-shu.cn)网站公布,届时请考生登陆查询,专业成绩达到我院合格的考生,随后将邮寄“2013年西安美术学院专业合格证”,请考生注意查收(因考生本人填报地址有误,造成专业合格证未能收到,责任自负)。
2、文化考试:
参加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文科或理科统考。凡接到我院签发的“专业合格证”的考生,持“专业合格证”在户口所在地招办按规定办理文化统考报名手续,政审体检由
当地招办统一办理,我院复审。
五、录取办法:
(1)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文化成绩、专业成绩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录取原则:
1、本科文化课计分方式:(文化总分为考生实际所得文化成绩总分)
(1)文、理科考生:文化满分及文化总分(含数学成绩);
(2)个别不分文、理科的省份,文化满分及文化总分(含数学成绩)。
2、本科录取原则:(我院2014年专业课满分为200分)
(1)艺术史论专业、美术学专业、艺术设计学专业:文化课成绩总分达到我院划定的分数线后,按照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原则上文化课成绩应达到考生所在省二本文理科最低控制分数线
(2)其他专业方向:文化课占40%,专业课占60%,按综合分排队择优录取。
综合分计算公式:(文化总分÷文化满分×40)+(专业总分÷200×60)
六、入学事项及待遇:
1、新生凭“专业课准考证”、“文化课准考证”、“专业课合格证”、“录取通知书”,按时办理入学报到手续。
2、新生入学三个月内由我院进行全面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入学资格,退回原籍。
3、在校就读期间,学校实行奖学金,特困生减免学费及困难学生助学贷款等多种措施,以帮助品学兼优或经济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
4、收费标准:
(1)学费标准: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动画、绘画、雕塑、中国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公共艺术、工艺美术、数字媒体艺术、艺术与科技、美术学、艺术设计学、书法学15000元/学年;艺术史论7000元/学年;摄影9000元/学年。
(2)住宿费:学院根据专业和实际情况统一安排住宿,收费标准以入学须知为准。
(3)代办费:根据教学和军训等项工作的需要和不同专业、不同类型,按实际发生额一次性收取。
5、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学习用具、材料费自理,享受公费医疗、转户口关系。
七、其他事项:
本院另招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在职研究生、附属中等美术生、成人继续教育(高起专、专升本、高起本)。简章另发,欢迎报考。
本院地址:陕西省西安市含光南路100号(考生由火车站乘5路、30路公共汽车在医学院下车向西500米即到) 邮编:710065
招生办公室电话:029-88247882、88222342、88221716(传真) 网址:www.xafa.edu.cn www.xafa.com.cn
成人继续教育学院咨询电话:029-87976993 附属中专咨询电话:029-88214248
西安美术学院招生办公室
二零一三年十二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