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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中国石油大学(华东)音乐学专业录取原则

来源:中国石油大学    整理:华艺名教育    时间:2013-12-20

   一、录取原则

  考生持有我校音乐学专业测试合格证,且第一志愿报考我校、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我校提档线情况下,我校按专业测试总成绩排名(文理通排)择优录取。

  二、领导与监督

  音乐学专业招生考试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工作,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并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监督电话:0532-86983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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