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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广西艺术学院艺术美术类本(专)科招生简章

来源:广西艺术学院  整理:华艺名教育  时间:2013-12-19

  广西艺术学院2014年本(专)科招生简章

  广西艺术学院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首府南宁市,是国家文化部与自治区人民政府共建的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全国31所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之一,全国6所省(区)属综合性艺术院校之一,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资格的高校。2006年获教育部本科教学评估优秀等级。学院目前拥有“艺术学”门类下艺术学理论、音乐与舞蹈学、戏剧与影视学、美术学、设计学等全部5个一级学科和“新闻传播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

  学校于1938年由我国著名现代杰出画家、美术教育家徐悲鸿先生和音乐家满谦子先生以及著名作曲家、音乐教育家吴伯超先生创办。经过70多年的发展建设,广西艺术学院已成为一所艺术学科门类齐全、师资力量雄厚、办学条件完善、教学成果显著的多学科、多层次的高等艺术学府。目有前设有美术学院、设计学院、桂林中国画学院、建筑艺术学院、造型艺术学院、漓江画派学院、影视与传媒学院、音乐学院、艺术教育学院、舞蹈学院、人文学院、民族艺术系、管弦系、东盟艺术系、职业技术学院、国际教育学院、继续教育学院、思想政治理论课教研部、公共课教学部和附属中等艺术学校等20个教学单位。有位于南宁市的南湖校区、相思湖校区和西校区,位于桂林市的桂林校区,占地面积700余亩。拥有国家级特色专业4个、国家精品课程1门、国家级教学团队1个、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1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省级优势特色重点学科4个、省级重点学科4个以及多项自治区级精品、重点课程。多年来,学院秉承“亲爱精诚”的校训精神,弘扬“重教、勤学、求实、创新”的校风,着力培养“德艺双馨”的艺术人才,与时俱进,为国家和地区的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一、招生名额

  2014年我院面向全国预计招收全日制本科生3250名,高职专科生800名(实际招生数以上级批文为准)。文理兼招。

  二、招生对象、范围及报考条件

  (一)招生对象: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的报名条件的考生,以及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学生办公室(简称联招办)规定的报考条件的华侨及港、澳、台人士。

  (二)招生范围:本科专业面向全国招生;高职专科专业面向全国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简称省)招生(具体招生省份详见附表1)。

  (三)报考条件:

  1.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身心健康,五官端正,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我院专业体检要求。

  2. 下列人员不能报考:(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3)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以下简称高校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考生;(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3. 部分专业(方向)身体条件要求:

  (1)美术类专业要求无色盲;音乐、舞蹈、表演类专业要求听觉器官无疾病,肢体无残疾等妨碍学习和表演的疾病。

  (2)音乐表演(演唱、流行音乐、民族音乐表演)、表演(歌舞表演)专业要求:身高男170cm以上、女158cm以上,发声器官无疾病,形象好。考生考试时素装上场,不允许化妆和穿着演出服装。

  (3)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专业要求:身高男170cm以上、女160cm以上;播音与主持艺术要求口齿清楚、发声器官无疾病,形象好。

  (4)表演(舞台影视表演)、舞蹈学、舞蹈表演专业要求:年龄16—21岁;身高男生170cm以上、女生160cm以上,形象好。

  (5)音乐学(音乐教育)、艺术教育专业要求:身高男生165cm以上、女生155cm以上。

  (6)专业特别优秀者,条件可适当放宽。

  (7)因各省对教师资格申请人员身高有不同要求(如广西男性不低于155cm,女性不低于150cm),请有意向的考生在报考前予以了解后慎重填报。

  三、招生专业(方向)、招生计划、考试科目、学费标准、录取办法及设考点省份详见“附件1”;各考点报名、考试时间安排详见“附件2”;各专业考试科目、内容及要求详见“附件3”。

  四、报名办法

  (一)我院考点设在广西、湖南、湖北、河南、江西、山东、广东、江苏、山西、河北、安徽、甘肃、浙江、重庆、福建、黑龙江等16个省。设考点省份的考生只能在本省考点报名考试,在其它考点考试的成绩无效(如为本省不设考点的专业,可跨省报考)。不设考点省份的考生可选择我院设考任何一个考点报考(由于各省考点接收省外考生的规定均有不同,考生必须提前准确了解所赴考的省考点是否接受省外考生报考)。

  (二)考生按类别(以代号分类)报名参加考试,其考试成绩可以兼报同类别的所有专业(方向)。外省考生仅限报考一个考试类别;广西考生在考试不冲突的前提下,可兼报不同的考试类别。

  (三)报名方式及时间:(报名时间详见附件2)

  1. 广西考生:登录我院招生资讯网“网上报名系统”,按照提示进行网上报名、缴费,打印《报名确认单》,按照《报名确认单》上通知的时间、地点领取《准考证》。

  2. 设有考点省份的考生:如考点为系统报名的,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所在省份发放的2014年高考艺术类专业考试报考证(简称《艺考证》,按所在省考点的规定和程序报名。如考点为人工报名者,还需附上填写好的《广西艺术学院2014年专业考试报名登记表》(请在我院招生资讯网下载)、本人近期同底版一寸正面免冠照片2张以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 不设考点省份的考生:凭填写好的《广西艺术学院2014年专业考试报名登记表》(请在我院招生资讯网下载)、本人近期同底版一寸正面免冠照片2张、本人身份证和《艺考证》的原件及复印件,按所选择省考点的规定和程序进行报名。

  4. 华侨及港、澳、台人士报考我院必须参加我院专业考试(可任意选择专业考点),专业报名及考试要求与内地考生相同。

  五、专业考试

  (一)考生凭本人身份证、我院《专业准考证》原件参加考试。

  (二)我院艺术教育、文化产业管理、风景园林专业为可按照艺术类招生、授予艺术学学位的非艺术类专业,(具体专业考试要求、录取办法见“附件1”,如各省对该类专业的报考另有规定的,按各省的规定执行)。广告学专业为非艺术类专业,我院按照艺术类培养,面向普通高考本科第二批次文科类考生招生,考生不须参加专业考试。

  (三)考生只能参加一次专业考试。如果同一个专业考生多次参加考试,最后成绩以第一次考试成绩为准。

  (四)凡属省统考不涉及的本科专业(方向),考生不须参加省级专业统考,可直接参加我院的专业考试。广西统考不涉及的专业(方向)有:美术学(美术史论、美术理论与批评)、艺术史论、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电视编导与网络传媒)、广播电视编导(中英校际交流2+2项目)、音乐表演(民族音乐表演)、表演(歌舞表演、舞台影视表演)、音乐学(民族音乐学、音乐史论、音乐文化传播)、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录音艺术、舞蹈表演(国标舞)、文化产业管理。如各省对报考专业(方向)有统考达标要求的,则按该省的规定执行。

  (五)对在我院专业考试中违纪舞弊的考生,将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第33号令)予以处理,并按有关规定将违规事实记入其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六) 2014年4月10日左右在我院“招生资讯网”公布专业考试成绩,并统一寄发《专业考试合格证》。取得我院专业考试合格资格的考生,按照高考所在省艺术类招生考试有关规定,报名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文化统一考试。报考高职专科专业直接使用考生高考所在省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

  六、录取

  (一) 我院的录取工作按教育部、各省招生办及我院2014年《招生章程》有关规定执行。录取时,根据考生的文化和专业成绩,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二) 填报我院本科专业志愿的考生,必须取得我院相应专业考试合格资格,并且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我院自行划定的相应专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在填报志愿后划定)。填报我院高职专科各专业志愿的考生,必须取得高考所在省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合格资格,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高职专科文化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三) 华侨及港、澳、台考生取得我院专业考试合格资格,文化课成绩达到联招办的要求,政审体检合格,按有关规定择优录取。

  (四) 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对其进行全面复查,复查合格者方能取得正式学籍,不合格者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高考违纪舞弊或弄虚作假者,无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学籍并退回原籍,情节恶劣者报请有关部门查究。

  七、收费标准(以下收费标准如有变动,按照上级物价部门正式批文执行)

  (一)报名考试费标准:广西考生报名费30元/人,考试费美术类专业110元/人、非美术类专业150元/人,兼报两个以上专业另加收考试费45元/科.人(不含重复考试科目);外省考生报考费美术类专业150元/人、非美术类专业220元/人。

  (二)学费标准:

  1. 我院各专业(方向)学费标准见附件1。

  2. 中美合作办学3+1项目(音乐学)专业:为我院与美国西俄勒冈大学合作办学项目,第一阶段(即第1、2、3学年)在我院学习,学费为40000元/生.学年;第二阶段(即第4学年)如在美国西俄勒冈大学继续学习者,学费按该校的标准(约为18000美元/年)。如因其他原因无法出国续读者,可申请转入我院相应的本科继续学习,学费按转入专业的标准收取。

  3. 中英、中美校际交流2+2项目(绘画、动画、视觉传达设计、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专业:为我院与英国格林多大学和美国西俄勒冈大学校际交流项目,第一阶段(即第1、2学年)在我院学习,学费为:中英班35000元/生.学年、中美班40000元/生.学年;第二阶段(即第3、4学年)如在英国格林多大学或美国西俄勒冈大学继续学习者,学费按该校的标准(英国约7000英镑/年、美国约18000美元/年)。如因其他原因无法出国续读者,可申请转入我院相应的本科继续学习,学费按转入专业的标准收取。

  中英、中美班其它费用请登录我院招生资讯网查看中英、中美项目简介。由于中英、中美项目各专业学费较高,希望考生视本人家庭经济状况慎重报考。

  八、其他说明

  (一)报考我院考生在参加文化高考时,外语语种不限,但进校后我校只提供英语教学。

  (二)新生入学后享受的待遇按国家规定执行。为帮助优秀学生和贫困生顺利完成学业,国家、学校设立有国家奖学金、学院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勤工助学、校内借款、学费减免、特殊困难补助等奖、助、贷制度,考生可登录我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网站”查阅。

  (三)我院本、专科招生信息均以本年度《招生简章》、《招生章程》和学院招生资讯网页公布的信息为准, 如有与教育部及生源所在省招生政策不符的,执行教育部及生源所在省的招生政策,未尽事宜参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请考生随时关注我院招生资讯网。对非本校网站及宣传材料公布的广西艺术学院招生信息,我院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四)为确保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进行,学院纪委、监察处按照有关规定对招生考试及录取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电话0771—5333130)。

  学院地址:广西南宁市教育路7号(南湖校区), 邮编:530022 , 电话:0771-5333126 5317393(传真), 网址:http://zsb.gxai.edu.cn

  附件1:广西艺术学院2014年本科招生专业(方向)、招生计划、考试科目、学费标准、录取办法及设考点省份

  附件2:广西艺术学院2014年本科招生考试各考点报名、考试时间安排

  附件3:广西艺术学院2014年本科招生各专业考试科目、内容及要求

  热忱欢迎全国各地考生报读广西艺术学院!

  广 西 艺 术 学 院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

  下一页,广西艺术学院本专科招生专业(方向)、招生计划、考试科目、学费标准、录取办法及设考点省份一览表、各考点时间安排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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