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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四川师范大学成都学院艺术类录取原则

来源:四川师范大学成都学院    整理:华艺名教育    时间:2013-12-14

   第一条 艺术类专业的录取规则:专业考试成绩合格,文化考试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级招生部门确定的同批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按照文化与专业成绩总分之和排序,从高分到低分,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第二条 艺术类专业外语语种不限,但入学后外语公共必修课为《大学英语》,因此优先录取英语语种的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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