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范围
美术专业:山东、江西、山西、河南、河北、陕西、福建、广西、贵州、吉林(考生使用省专业统考成绩)。
音乐专业:山东、江西、内蒙古(考生使用省专业统考成绩)、山西、河北、吉林、河南。
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招生专业 |
专业方向 |
招生人数 |
学制 |
学费 |
招生省份 |
|
视觉传达设计 |
平 面 |
36 |
148 |
4 |
5400 |
吉林、山东、山西、江西、河南、河北、陕西、福建、广西、贵州 |
插 画 |
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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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画 |
|
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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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设计 |
|
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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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 画(师范兼非师范) |
国 画 |
36 |
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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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 画 |
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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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表演 |
声 乐 |
30 |
4 |
6200 |
吉林、内蒙古、山东、山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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器 乐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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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舞表演 |
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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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行音乐 |
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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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学(师范兼非师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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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
注:具体招生计划以各省区招办公布为准。
成绩发布及录取原则
1.艺术类专业加试合格者,我校于2014年4月15日前寄发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证;专业考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另行通知。考生专业考试成绩及《专业合格证》的发放原则在我校招生信息网上公布(http://zsb.ccu.edu.cn),合格证发放比例为1:4。
2.音乐表演专业录取原则: 取得我校专业考试合格证的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规定的分数线后,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音乐学专业录取原则: 取得我校专业考试合格证的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规定的分数线后,按文化课成绩总分+专业课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4.美术专业录取原则: 取得我校专业考试合格证的考生(吉林除外),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规定的分数线后,按文化课成绩总分的30%+专业课成绩总分的100%,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5.吉林省美术专业录取原则:取得吉林省美术联考合格证,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吉林省规定的分数线后,按文化课成绩总分的60%+专业课成绩总分的100%,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相关文章链接:2014年长春大学艺术美术类招生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