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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长春大学艺术美术类招生计划

来源:长春大学    整理:华艺名教育    时间:2013-12-12

   招生范围

  美术专业:山东、江西、山西、河南、河北、陕西、福建、广西、贵州、吉林(考生使用省专业统考成绩)。

  音乐专业:山东、江西、内蒙古(考生使用省专业统考成绩)、山西、河北、吉林、河南。

  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招生专业

专业方向

招生人数

学制

学费

招生省份

视觉传达设计

平 面

36

148

4

5400

吉林、山东、山西、江西、河南、河北、陕西、福建、广西、贵州

插 画

36

动画

 

36

环境设计

 

40

绘 画(师范兼非师范)

国 画

36

72

油 画

36

音乐表演

声 乐

30

4

6200

吉林、内蒙古、山东、山西、
河北、江西、河南

器 乐

30

歌舞表演

40

流行音乐

40

音乐学(师范兼非师范)

 

40

  注:具体招生计划以各省区招办公布为准。

  成绩发布及录取原则

  1.艺术类专业加试合格者,我校于2014年4月15日前寄发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证;专业考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另行通知。考生专业考试成绩及《专业合格证》的发放原则在我校招生信息网上公布(http://zsb.ccu.edu.cn),合格证发放比例为1:4。

  2.音乐表演专业录取原则: 取得我校专业考试合格证的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规定的分数线后,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音乐学专业录取原则: 取得我校专业考试合格证的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规定的分数线后,按文化课成绩总分+专业课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4.美术专业录取原则: 取得我校专业考试合格证的考生(吉林除外),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规定的分数线后,按文化课成绩总分的30%+专业课成绩总分的100%,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5.吉林省美术专业录取原则:取得吉林省美术联考合格证,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吉林省规定的分数线后,按文化课成绩总分的60%+专业课成绩总分的100%,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相关文章链接:2014年长春大学艺术美术类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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