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专业
所在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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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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层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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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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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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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生
范 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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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舞蹈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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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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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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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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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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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安徽、江苏、山西、甘肃、浙江、山东、湖南、河北等省(具体招生专业和计划以各省考试院公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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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演(影视戏剧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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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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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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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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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蹈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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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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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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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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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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播音与主持艺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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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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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师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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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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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播电视编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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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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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师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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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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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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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蹈学(体育艺术)
备注:健美操60 体育舞蹈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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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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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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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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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术与设计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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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术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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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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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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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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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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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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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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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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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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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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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师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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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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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觉传达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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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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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师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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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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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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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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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师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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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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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地理与旅游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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播音与主持艺术(空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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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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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师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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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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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规则
1、音乐学、表演、舞蹈学、美术学、书法学(注:除江西省计划)、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动画、播音与主持艺术、播音与主持艺术(空乘)、广播电视编导、舞蹈学(体育艺术)各专业录取,考生在达到生源省划定的最低文化控制线和专业统考合格的基础上,按校考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校考专业成绩相同情况下,优先录取高考文化成绩高者。其中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录取,语文成绩不得低于及格分;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考生原则上女生身高不低于160cm,男生身高不低于170cm。
2、书法学(注:江西省计划)专业录取,考生在校考专业合格的基础上,按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高考文化成绩相同情况下,优先录取专业成绩高者。
3、在生源不足或未组织我校专业考试的生源省录取时,经生源省招生主管部门同意,认可生源省专业统考成绩,按本录取规则(1)执行。
4、艺术类各专业考生录取后不允许专业调整。
5、对于江西省的艺术考生,我校认可江西省统一组织的艺术统考的专业成绩(书法学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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