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机构
第四条 学院设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此后简称招生领导小组)或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全校的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决定有关招生的重大事宜。
第五条 我院设普通本科招生办公室(此后简称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
招生计划
第六条 招生计划:视觉传达设计20人,环境设计20人。
来源:天津美术学院 整理:华艺名教育 时间:2013-12-09
招生机构
第四条 学院设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此后简称招生领导小组)或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全校的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决定有关招生的重大事宜。
第五条 我院设普通本科招生办公室(此后简称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
招生计划
第六条 招生计划:视觉传达设计20人,环境设计2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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